如不能正常浏览请选用IE浏览器
天津北方网讯:刘家卿是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一名公诉人,从业的13年来,她始终要求自己精益求精,对法律和人民负责。
2011年,刘家卿接到一起杀人案件的诉讼任务,看似清晰的案情,但在仔细核实证据链条时,刘家卿却发现案卷中供词有一个重大疑点:被害人曾经指认过一个凶手,但在后来的证词中,他又指认了另一个凶手。案发十几年了,被害人隐瞒真相的原因十分复杂,经过反复沟通,刘家卿终于打开了他的心结。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刘家卿:反复地跟他沟通,他一开始特别抵触,然后就讲这个案子过去这么多年,现在终于抓到了,如果因为你的证言的变化导致案件不能认定,那其实这个事最终也处理不了,对你自己也不利。
最终在庭审上,被害人出庭作证,真正的凶手就是他第一次指认的那个人。13年来,刘家卿办理的重大案件超过两百件,审查起诉的案件无一错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刘家卿:当你站在法庭上的时候,说我是代表国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那么你这种责任感和正义感是油然而生的。我首先对法律负责,我对法律负责的基础是把事实查清楚,我把这些事实搞清楚了,把法律适用做对了,我才是对案件的当事人负责。
入行十三年,刘家卿早已将自己融入到了一桩桩案件中,融入到了这份事业里。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刘家卿:有的时候我听我们的前辈讲,我非常热爱这份工作,它是我毕生追求的事业,一开始还不是特别理解,但是经过工作之后,每一点一滴的感悟,最后凝结成,它确实是我的一个事业。(津云新闻编辑李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