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按照原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要求,天津划定并发布生态保护红线,将全市1393.79平方公里陆海面积纳入红线内,形成“山水林湿海”系统保护格局。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在空间分布上形成为“三区一带多点”的格局,基本涵盖90%以上天津重要生态功能区和重要保护地。包括陆域面积1195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10%;海域面积219.79平方公里,占天津管辖海域面积的10.24%;陆海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393.79平方公里,占全市陆海总面积的9.91%。
这次红线的划定,将生态功能相对极重要、极敏感脆弱的区域,与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空间叠加,纳入进来。涵盖了自然保护区、禁止开发区,各类保护地,以及生态服务功能极重要区域。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天津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一并实施,按照最严格的管控标准实施保护管理。(津云新闻编辑张麒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