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修订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请您擦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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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晚报 作者:刘英潮 编辑:张瑜 2018-09-18 15:03:51

内容提要:市金融局、公安局、财政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对《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提高了奖励标准上限,降低了奖励标准门槛,扩大了举报奖励的适用范围和受众面,形成了《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

  天津北方网讯:市金融局、公安局、财政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对《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提高了奖励标准上限,降低了奖励标准门槛,扩大了举报奖励的适用范围和受众面,形成了《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广大市民可以依据新办法,擦亮眼睛,识别举报非法集资,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奖励。

  据了解,全国范围内,非法集资活动处于“高压严打”中。通常的形式是:不法人员通过电话推介、设立大量分支机构推介“投资项目”;以保健讲座、馈赠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加入所谓“高收益项目”;还有的以“山寨”荣誉称号和所谓的名人、专家做宣传推介“投资项目”。此外,市场上还存在一些“改头换面”的非法集资活动,例如以“虚拟货币”“资金互助”及境外股权、期权、期货、能源等投资和交易为噱头,投资金额不限且许诺固定回报等。

  依据本市新办法,市民实名有奖举报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二)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三)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四)被举报行为涉嫌非法集资;(五)被举报企业注册在本市或注册在外省市在本市进行非法集资。被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筛选后,对被举报的企业或个人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开展初步调查的,给予举报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被举报的企业或个人涉嫌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或司法处置的,再次给予举报人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被举报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或是全国、全市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酌情可以给予举报人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拨打“23601731”非法集资举报平台电话,“88908890”便民服务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23990110”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法律咨询服务专线举报;登录“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中心”平台,填写相关信息,通过网上举报;通过电子邮箱举报(tjscfjb@163.com);就近到公安机关报案。(津云新闻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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