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部分电商平台竟批发售卖“儿童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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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晚报王绍芳 编辑:邓坤伟 2018-09-19 16:12:00

内容提要:记者走访津城多家烟草专卖店了解到,个别商户没有对学生模样的消费者进行年龄询问,也没有要求出示身份证查看是否已经成年。而在拼多多网上商城,记者输入“儿童电子烟”,即刻出现价格35元左右的“多口味无害儿童实用电子烟”,并且还醒目标注“批发价50支包邮”。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获悉,针对部分地区中小学附近的文具店向学生出售电子烟,部分电商平台上也存在“学生电子烟”售卖批发的现象,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通告称,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市民一旦发现相关问题可拨打88908890进行反映。

记者走访津城多家烟草专卖店了解到,个别商户没有对学生模样的消费者进行年龄询问,也没有要求出示身份证查看是否已经成年。而在拼多多网上商城,记者输入“儿童电子烟”,即刻出现价格35元左右的“多口味无害儿童实用电子烟”,并且还醒目标注“批发价50支包邮”。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目前还没有电子烟的国家标准,市场上在售的各类电子烟产品,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部分产品可能存在烟油泄漏、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安全隐患。大部分电子烟的核心消费成分是经提纯的烟碱即尼古丁,未成年人呼吸系统尚未发育成型,电子烟会对肺部功能产生不良影响,还可能导致烟碱中毒等多种风险。2006年我国签署加入的由世界卫生组织批准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建议电商平台对含有“学生”“未成年人”等字样的电子烟产品下架,对相关店铺(销售者)进行扣分或关店处理,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结合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并对生产销售“三无”电子烟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津云新闻编辑邓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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