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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天的《担当作为先进典型》一起来认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方哲。
今年4月份,刚刚从市高级人民法院来到河西法院挂职锻炼的方哲接手了一个民事案件,一对夫妻产生矛盾,丈夫去外地工作,切断了与妻子的联系。于是妻子到法院起诉丈夫,要求其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案情本身并不复杂,但就在临近开庭的时候,原告感觉胜诉无望,突然要撤诉。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方哲:她有点心灰意冷,我呢是把她拦住了,她撤诉了。这个案子虽然是结了,但是当事人的纠纷她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她回来还得起诉。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方哲并没有放弃。她没有通过法院的强制力,到被告单位调取其收入证明,而是法、理、情相结合,反复沟通,打动了被告。最终,双方就子女的抚养费问题达成了一致。
原告家属:我们觉得,哎呀,我们这回行了,终于找到做主的人,见到了一点光明了。
在方哲看来,很多民事纠纷不能完全靠一判了之。漂亮的结案率数字背后,也不代表老百姓的问题和诉求就都解决了。所以,即使是已经结案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撤诉的,方哲依然会一跟到底,帮助当事人解决难题为止。
方哲:就得事无巨细,不厌其烦,迎着困难上,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案结事了。(津云新闻编辑李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