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门共同制定治理方案 校园欺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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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日报张雯婧 编辑:侯静 2018-10-23 08:21:00

内容提要: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欺凌问题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将校园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前不久,市教委、市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和市残联11个部门共同制定并发布《天津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将通过调研、摸排、立法等环节,推动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在我市教育系统全面铺开,确保我市不出现欺凌学生问题。

  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欺凌问题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将校园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前不久,市教委、市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和市残联11个部门共同制定并发布《天津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将通过调研、摸排、立法等环节,推动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在我市教育系统全面铺开,确保我市不出现欺凌学生问题。

  近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还针对我市校园欺凌现状及特点进行了梳理。那么我市是否存在校园欺凌状况?遇到校园欺凌,学生和家长们又该怎么做?连日来,记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采访。

  家长孩子

  都要大胆说“不”

  在天津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肖庆顺看来,一旦遇到校园欺凌事件,无论是家长还是孩子,都要大胆说“不”!他表示,预防和矫治校园欺凌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但在这其中,家庭和家长的作用极为重要,要从多方面让孩子了解和防范校园欺凌。

  家长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在给孩子选择电视节目时要给予指导和选择,选择适合孩子看的节目,推荐一些积极向上的节目,尽量少看一些充满血腥暴力场面的节目;在家庭成员的关系特别是家庭矛盾和问题的处理上要给孩子做出榜样,遇到矛盾和问题互相理解,沟通和交流,不能使用语言和行为暴力方法解决。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要给予关心,及时了解孩子在学校中的情况。

  家长要教给孩子防范校园欺凌的知识和措施。家长可以从各地校园中报道的一些典型案例中,运用生动活泼的方式,让孩子了解校园欺凌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特别是一些防范的措施,如注意保护好自己,多和同学交往交流,建立良好的同学关系,平常尽量几个同学同行,减少单独行动等。

  遇到校园欺凌要及时处理。家长在教育孩子时,需要让孩子了解,在受到校园欺凌时,首先要保障自己的安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要努力反抗,大胆说不,该出手时就出手,给欺凌者一定的压力和震慑;对孩子要从心理情感等多方面给予关心和爱护,保护他们的心灵,给孩子充分的情感支持,帮助孩子更快走出阴霾。在校园欺凌后要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映,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帮助,这样既可以使自己今后减少和免受欺凌,也可以对实施欺凌者予以应有的惩罚。

  1 针对三项校园欺凌问题调研分析

  为深入了解天津市校园欺凌的现状及特点,近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针对我市校园欺凌现状及特点进行了梳理。调研组选取了三项针对天津市校园欺凌问题的调研结果作为分析对象。一是天津市低龄校园暴力情况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法,对天津市南开区、津南区、西青区三区中学的30位校长、60位教师、90名学生进行访谈,同时对教师和学生进行了问卷发放和回收。二是天津市平安校园建设之校园欺凌部分调研,以问卷发放的形式,调查了天津市16个区的84所中小学校的2701名中小学生。三是天津市高中生校园欺凌现状调查与校园干预,主要针对天津市的高中生群体进行了问卷调查与访谈。调查发现,超过九成的学生表示从未遭遇过校园欺凌,我市校园欺凌整体发生率不高,治理效果较好。

  2 学生对校园欺凌认知不是很明确

  在针对天津市高中生的调查中发现,相当多的学生对欺凌的认知不完善,7.1%的人不关心也不关注校园欺凌现象,有11.7%的学生认为“两个同学因为某道题意见不合发生争吵”属于校园欺凌,有7.4%的学生认为“两个同学在楼道里追跑打逗,其中一个同学摔倒了”属于校园欺凌,有52%的学生认为“因为某个同学的个矮,别人给他起了个‘小矮子’的外号”不属于校园欺凌。

  学生对校园欺凌还是一个模糊的认识,甚至有同学不关心也不关注,可能觉得起个外号是开玩笑,或者认为追跑打斗是校园欺凌。学生对于校园欺凌的认知非常重要,这关系到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有效防治,让学生正视自己的行为,正视“校园欺凌”才能对干预产生效果。

  3 网络欺凌在高中校园里屡见不鲜

  天津市校园欺凌的总体发生率不高,形式主要以口头辱骂为主。针对天津市16个区的调查显示,90.52%的学生从未遭遇过校园欺凌,说明我市校园欺凌的整体治理效果较好。同时,也有近10%的学生认为自己遭受过不同程度和不同形式的欺凌。但该比例远低于全国校园欺凌遭受率的33%。从学生选择曾受到的欺凌形式来看,遭受过同学口头或网络严重恶意辱骂的欺凌形式最多,所占比例为9.85%。其次是殴打、恐吓威胁、敲诈勒索等其他形式的欺凌。总体来看,天津市中小学生遭受欺凌的严重程度不高。

  根据针对高中生所做的校园欺凌现状调查显示,同样是言语欺凌最多,成为欺凌的主要类型,其次是恶性行为欺凌,其中主动打人是恶性行为中比例最高的,然后是关系欺凌以及所有物的损害。老师、学生都特别提出──网络欺凌,现在利用QQ群、微信朋友圈挖苦讽刺同学,爆料同学的一些私事,拿同学开玩笑等在高中校园里也屡见不鲜。

  在与学生、老师的访谈中,有学生提到,在本校,像新闻报道中那种比较极端的欺凌行为,尤其在女生中,发生肢体欺凌这种直接的方式应该没有,但是间接欺凌还是存在的。比如背后说人坏话、散布谣言和刻意排斥等行为。

  4 校园安全严格管理 杜绝暴力行为

  在针对低龄校园暴力犯罪所做的调研显示,有74%的学生选择暴力事件发生在学校周边,11%的学生选择发生在学校门口。只有少数同学选择班级和校园内部。从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市校园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较好,学校和教师的严格管理,使得实施暴力行为的学生一般惮于在校内实施暴力行为。学校周边由于脱离了学校的监管范围,而周边警力不一定能够跟上,从而导致成为容易发生暴力行为的区域。

  5 鼓励学生遇到问题找老师或者报警

  针对学生面对校园欺凌所采取的行动来看,85.71%的学生会采取报告学校或老师,通过校内途径来解决,11.11%的同学会告诉家长,请家长出面解决,13.44%的学生则会采取自己保护自己的方法,也有不到2%的学生选择消极忍受或以暴制暴的方式。从学生面对校园欺凌所采取的行为来看,学校在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现和处理上应当具有明确的程序和操作要求,以便尽快妥善处理事件,维护学生权益。

  在针对天津市高中生所做的访谈中,学生认为如果遇到好友或者是同学被欺负的话,因为不关自己的事,多采取旁观的态度。如果是自己被别人欺负了,会在第一时间告诉家长或老师,甚至报警,寻求帮助。老师们认为,保护好自己才能保护别人,鼓励学生遇到问题找老师或者报警。

  欺凌事件中的角色,除了欺凌者与被欺凌者,还有旁观者、制止者、协助者。协助者可能是欺凌者的同伴,也可能是为免于被欺凌而保护自己变为协助者;选择同情、维护、替弱者鸣不平者较多,但是他们势单力薄,如果替弱者出头很有可能变为被欺凌的对象,所以从心理上避而远之,或者寻求更强大的力量。如果看到欺凌事件选择报告老师或者报警所占比例最大,这也说明学生对老师和学校的信任。

  6 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司法打击多措并举

  针对学生所认为的应当对实施校园欺凌行为人采取的措施方面,84.63%的学生认为应当加强法治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72.79%的学生认为应加强情感感化和心理疏导。34.62%的同学认为对于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9.81%的同学认为应将其开除,不要留在班级继续侵害其他同学权益。学生视角所提出的对待欺凌的不同措施体现了对欺凌治理的不同角度,学校的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司法打击、调换学生班级等都是不同方面不同程度对欺凌学生处理的方式。

  新闻链接

  我市出台《天津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欺凌问题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将校园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前不久,市教委、市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和市残联11个部门共同制定并发布《天津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将通过调研、摸排、立法等环节,推动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在我市教育系统全面铺开,确保我市不出现欺凌学生问题。

  亮点一:《方案》首次明确了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亮点二:《方案》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主体和流程做了说明

  根据《方案》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专家观点

  《方案》是治理校园欺凌的一次制度性创新

  天津惠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璐认为,《天津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是综合治理校园欺凌问题的一次制度性创新。该治理方案中,有许多新的亮点。

  该治理方案首次对于“中小学生欺凌”的概念做出了界定。自从校园欺凌问题受到社会重视以来,政府、学校和家长们都非常关注这个问题。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又会出现了另一种现象,就是将学生之间发生的所有纠纷都归于校园欺凌。这其实也是一种错误。因为在人与人相处和接触中,彼此间产生摩擦或者矛盾是非常正常的现象。学习如何正常处理这种矛盾也是孩子们人生成长的一部分。甚至由于孩子们所处的年龄段,有时打斗是他们游戏的一部分,但常常会因为把握不好尺度而使彼此受到轻微的伤害。然而,如果我们把这些打闹、人际摩擦都归为校园欺凌的话,那么不但会给教育工作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也会让孩子间失去彼此交流的机会。所以,本次治理方案在开篇就明确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此外,从处罚的角度看,此次方案多部门联合发文,有力地实现了处罚政策的无缝衔接,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原则。中小学生欺凌会对受害学生年幼的身心造成创伤,同时社会也应该对于犯错误的孩子给予改正的机会,不能一棒子打死。在《方案》出台前,学校基于教育监管权限,只能在学校内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法的学生,缺乏处理办法。本次《方案》中,明确了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职责,实现了处置工作的衔接。《方案》规定对于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这样就实现了学校与司法机关的有效对接。保证了处理程序的标准化,规范化。

  专家分析

  校园欺凌行为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各部分又该如何开展治理工作呢?近日,记着专访了此次调研报告的主要起草人、天津教科院法制研究所副研究员方芳。在她看来,造成中小学校园欺凌的原因不是单一的,而是涉及国家立法、学校管理与教育、家庭教育、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多层次,只有深入了解校园欺凌事件背后的原因,才能真正寻求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校园欺凌行为

  发生影响因素

  一是国家和地方立法缺乏对校园欺凌治理的规范。目前我国立法并没有对校园欺凌进行明确界定,相关治理部门职责不清,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制度不完善,家庭及社会责任不明晰。从而导致在实践中,学校及行政部门在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时存在对欺凌行为认识不清、认识不足,发生欺凌事件处理不规范、不及时的情况,从而激化矛盾。

  二是学校对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的管理不到位。学校没有形成完善有效的校园欺凌预防机制,缺乏相应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处理。校园文化与班级文化的和谐构建也是学校在防治校园欺凌中容易忽视的环节。

  三是学校预防校园欺凌的相关教育实效性不高。学校对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等非应试科目还没有得到有效重视。中小学校的教育资源有限,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学生掌握和理解的程度有限。

  四是家庭环境的影响和家庭教育的缺失。家长对孩子缺乏关爱和教育,家长过度溺爱孩子,家长自身素质不高,法治意识不强,教育孩子能力有限等,都使得子女实施校园欺凌的几率明显增加。

  五是学生个体生理及心理特点影响。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中的主体多为10—18岁之间,该阶段的青少年具有生理机能发育趋于成熟、精力充沛的特点,但是心理发育并不成熟,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自控能力较差,容易产生校园欺凌事件。

  六是社会环境和不良文化的影响。现代化媒体的普及为暴力文化的传播提供土壤,在成长中的青少年容易引发暴力崇拜现象,对社会上的道德观念与法律法规产生轻视心理,使学生的价值观、人生观发生偏差。

  七是对欺凌者的惩戒及矫治措施不完善。目前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戒性立法并未对施暴未成年人形成明显的威慑力。14—16岁以下的青少年由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无法给予刑事处罚。同时,法律已有规定的非刑罚性措施──责令父母管教、收容教养、工读教育三种措施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于如何治理校园欺凌

  方芳认为:一是通过立法明确校园欺凌治理机制与主体职责。明确界定什么是校园欺凌;明确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的职责划分;明确学校防治校园欺凌的具体职责;明确家长与社会的责任;明确校园欺凌事件的调查与处置。

  二是学校建立校园欺凌防治的具体制度并切实执行。学校应成立由多元代表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定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校园欺凌的职责、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加强师德建设,形成平等友爱的校园文化和班级文化,构建公平的教育环境。建立校园欺凌的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欺凌,在掌握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按照严重程度分级分类进行有序处理。

  三是切实提高学校教育的实效性。加强对学生的道德与法治教育,将其同文化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多元化的教育形式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治素养。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联合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为学校搭建教育平台,使相关法治教育资源与学校共享。注重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视对学生的正面引导,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及早发现存在异常情绪或行为表现的学生并及时干预。

  四是规范和探索校园安全保卫模式。规范校内安保制度,明确保安职责和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发生在校园内和校门口的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建立校园警察的派驻模式,可以先从公安机关二线、退休民警中选择熟悉业务,具备丰富工作经验和业务技能,身体条件允许的警察长期进驻校园。发挥社区警务对校园周边的安全保卫作用,重点覆盖学生上下学路径和锁定学生活动较为频繁的范围。

  五是多方联动加强家庭教育。家长自身提升教育素养,重视亲子沟通,发挥正面示范作用,将“爱”与“教”相结合。妇联、社会专门机构等加大对家长的教育培训。大力创办各种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的文化道德素质和教育子女的能力。同时,通过立法明确家长的责任,适当加大对父母管教失职的惩戒措施。

  六是加强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治理机制。公安、工商、文化、宣传、卫生等不同行政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戏剧、出版物,以及电子游戏场所、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等的监督管理。社会舆论部门应加强舆论导向,控制负面宣传的力度,弘扬正气,培养孩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七是强化社会组织功能,为反校园欺凌提供民间支持。各类非政府机构可以通过建立反校园欺凌服务平台和开通反校园欺凌热线电话,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公益律师和志愿者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护教育、心理辅导和法律咨询,多渠道关注和解决校园欺凌问题。(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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