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自本月10号开始,《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示,征求各界意见。目前,公示期已结束,共收集各方意见、建议130余条。
天津北方网讯:自本月10号开始,《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示,征求各界意见。目前,公示期已结束,共收集各方意见、建议130余条。
在为期15天的意见征求期内,市民、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府基层部门,以及北京市、河北省两地人大等方面,对于《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在京津冀区域污染协同防治;增强生态环保基层执法力量;加强地下水水源保护等方面给予反馈。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结合各界意见,对《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并在明年1月召开的,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进行审议。(津云新闻编辑张麒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