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恶务尽 天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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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日报韩雯 编辑:侯静 2018-11-14 08:17:35

内容提要:从日前召开的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获悉,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个多月以来,共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10个,涉恶犯罪团伙383个,破获刑事案件1780余起,刑拘犯罪嫌疑人3600余人,津城“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果。那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市是如何扫“黑”、如何除“恶”?黑恶势力又有哪些新特点?下一步这场“战役”该怎么打下去?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天津北方网讯: 从日前召开的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获悉,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个多月以来,共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10个,涉恶犯罪团伙383个,破获刑事案件1780余起,刑拘犯罪嫌疑人3600余人,津城“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果。那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市是如何扫“黑”、如何除“恶”?黑恶势力又有哪些新特点?下一步这场“战役”该怎么打下去?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记者梳理了一些问题,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吴金星接受了采访。

  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答: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至2020年底结束。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问:“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答:“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四个特征”: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如何扫“黑”、如何除“恶”?有哪些战果?

  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助推天津经济发展的实际行动,是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保障基层政权建设,聚焦打击村霸乡霸,依法严查严办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破坏选举案件59起,依法拘留117人。始终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力整治滨海新区平行进口车市场敲诈勒索等乱象,依法侦破处理红桥区涉黑“套路贷”等重点案件,打掉了数十个经济金融领域黑恶犯罪团伙。始终坚持综合打击,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打“伞”以及依法严打黄赌毒、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侦破涉黄涉赌涉枪黑恶案件200余起,刑事警情和立案分别下降10.9%、17.6%,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

  问:与传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相比,如今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哪些新特点?

  答:从目前办理的案件看,当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呈现三大新特点,组织形式合法化;从硬暴力向软暴力转化;分工合作化、打手马仔市场化。

  披着合法外衣隐蔽性更强──黑恶势力大多以“公司”形式、依托经济实体存在,一些“转型”“漂白”的黑恶势力,组织形式“合法化”、组织头目“幕后化”、打手马仔“市场化”。

  “软暴力”、非暴力手段胁迫──为了规避打击,黑恶势力公开打斗等“硬暴力”方式明显减少,暴力化特征弱化,多使用“软暴力”和非暴力,采取“能吓不骂、能骂不打、能打不伤”的招数,用言语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逃避打击。

  渗透的重点领域发生变化──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等领域渗透。还有构建非法放贷平台,成立所谓贷款公司,延伸黑恶势力犯罪,然后进行“软暴力”催债,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形成威胁。如“套路贷”“校园贷”等,有的也由黑恶势力操控。

  还有很多介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普通犯罪之间,形成恶势力团伙,进行违法活动,对于这些发展变化,市、区扫黑办将加大打击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拳出击,绝不手软。

  问:接下来,扫黑除恶“战役”该如何打?

  答: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距离市委提出的创建“无黑”城市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今后,扫黑除恶,还将重拳加码,以全方位的高压态势持续推进,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在依法严打的同时,将清除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作为重中之重,凡涉黑恶问题,一律深查“关系网”“保护伞”;凡“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优先处置、一查到底;凡政法干警充当“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做到对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此外,为了防止打掉的黑恶势力“枯叶复萌”“东山再起”,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将其非法财产查扣到位,决不让黑恶势力有任何生“血”能力和一丝死灰复燃机会,坚决做到“扫净去根”。希望举全社会之力打赢这场硬战,到三年专项斗争结束时,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全部彻底扫清,涉黑历史积案全部清仓见底,无新生黑社会性质组织,实现天津“无黑”城市目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问:对黑恶势力如何举报?

  答:呼吁更多的市民可以参与到这场“战役”中来,天下无黑,人人受益。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当面举报或通过信函、电话、网络通信等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扫黑办以密码确认举报人并反馈举报结果。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新科道2号,邮编:300393,电子邮箱:tjsshce@126.com,举报电话:12389。

  问:举报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是否持有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情况。

  近期破获典型案例

  市扫黑办将近期“扫黑除恶”的部分战果进行了对外公布,在破获的涉黑涉恶类案件中,有利用手中权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有在商贸集市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还有的设置圈套,威逼利诱,敲诈勒索……这些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覆灭,可谓是大快人心。

  全市首例“村霸”犯罪案件公开审理

  强揽工程违规操作 殴打村民 作伪证

  今年10月份,滨海新区法院汉沽审判区公开开庭审理史东利等12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妨害作证罪、伪证罪一案,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首例开庭审理的“村霸”恶势力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史东利以赠予村民松米、面、油等生活用品的形式拉选票,于2012年9月当选滨海新区杨家泊镇看才村村委会主任,并于2015年8月连任。在任职期间,史东利多次组织被告人史云望、史云胜、史建忠、史春山等人强揽工程、违规取土售土、随意殴打村民,实施多起恶势力犯罪,严重侵犯了村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对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危害。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史云望为逃避刑事处罚,指使史云胜、陈文利作伪证,史云胜、史堂陈、陈文利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出具虚假证言,严重妨害了司法公正。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史东利等12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择期宣判。

  “盘踞”刘房子旧物市场黑恶势力倒台

  肆无忌惮殴打他人 欺压商户强占土地

  刘房子旧物市场是一个大型的二手物品交易市场,位于北辰区天穆镇刘家房子村。今年年初,警方出击,捣毁了以臧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让百姓拍手叫好。

  2001年以来,臧某、路某、陈某在刘房子旧物市场为非作歹称霸一方,三人不按年龄大小,而按势力大小排列结拜为把兄弟。随后又纠结多人,逐渐形成了以三人为骨干的有组织犯罪团伙。他们在市场内常常以各种借口见人就打,人人畏惧,甚至有不少受害者因为经常被该团伙威胁、勒索、殴打而逃离天津。只要臧某团伙进入市场,许多商户纷纷闭门歇业。

  2009年10月初,收废品的南某初到刘房子市场营生,为了避免受到黑势力迫害,经于某和李某介绍登门拜访陈某。没等开口,陈某一伙便将三人打倒在地,李某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报警后,于某害怕陈某报复,被迫同意与其“私了”。后因南某不同意给钱,被陈某等人再次殴打,于某则被抢走5000元。此时南某被打陷入昏迷,陈某等人准备将南某弃“尸”河中,巡逻民警发现端倪上前查看,陈某等人四散逃跑。民警立即将南某送往医院救治,但因伤情过重,南某成了植物人,后期治病在津花费20余万元。陈某找到其女儿恐吓威胁,最终只赔付了16万元,并因证据不足逃过了刑事处罚。因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南某被迫回到老家继续治疗,于2016年因病医治无效去世。

  2016年,刘房子旧物市场面临拆迁重整,臧某团伙看准这个时机,在9米宽的消防通道上非法搭建钢结构罩棚用于非法经营,被其强占后的消防通道仅剩2米多宽。刘房子治保会相关人员前去制止时,该团伙辱骂并暴力抵抗。臧某的妻子刘某以电锯锯手自残相威胁,路某以点燃煤气罐同归于尽相威胁,致使相关部门不能行使相应职能。不仅如此,臧某指使团伙成员张某殴打治保会主任,并让团伙其他成员用手机录像,治保会主任报警。就在民警赶到前,臧某指使张某用工具将自己的手镯砸碎,并将自己手指砸成骨折,以自残手段敲诈勒索8万元。其后更是多次持刀威胁,试图让团伙内其他成员介入市场管理。多年来,臧某团伙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方式,欺压市场商户、强占市场土地,私搭乱盖门脸房1200余平方米,或出租或自己使用,不交房租、管理费、水电费,达到敛财目的,非法获利1500余万元。

  以臧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给百姓带来的恶劣影响是不言而喻的,有的受害人迟迟走不出噩梦。为了打消百姓的顾虑,公安北辰分局在刘房子旧物市场召开现场座谈会,和老百姓谈心,鼓励大家积极举报并提供线索。更多的受害人敢于站出来,更多令人发指的案件也浮出水面。专案组历经7个月,奔赴五省对受害者进行调查取证。经查,该团伙在这十多年中,不断完善其黑恶势力团伙的组织结构,已经形成了有组织、有计划、有分工的团体。目前,公安机关共查处以臧某、路某、陈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寻衅滋事案17起、敲诈勒索案13起、聚众斗殴案1起、抢劫案1起、故意伤害案1起、诈骗案1起、强迫交易案1起、非法持有枪支案1起、重婚案1起。

  “约车碰瓷”敲诈网约车司机

  交钱了事 不给钱就打

  在武清区,有网约司机向警方报警称,有人以交通事故逃逸为由向他们敲诈勒索钱财,金额从几百元至上万元不等。公安武清分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大量走访调查,警方发现此案作案时间多选择在白天,作案地点多选择在乡村公路,而且系团伙作案,目标均为网约车司机。

  经缜密侦查,警方发现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是先由犯罪团伙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早晨乘坐公交车到市区,然后通过手机软件“叫车”,在电话联系时,若是女司机或听起来上岁数的司机接单,嫌疑人就会约定上车的地方,要是年轻的男司机接单,他便取消行程。被网约车接上后,嫌疑人会随机选择武清区王庆坨镇、北辰区双口镇、西青区杨柳青镇和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的东沽港镇等处,作为下车地方。到达预定地点后,由事先等候的另外一名嫌疑人驾驶电动车,故意撞击司机所驾驶的车辆。见到出了车祸,司机往往会手足无措。就在这时,驾驶电动车的嫌疑人以去找人为由离开现场,后打车的嫌疑人“以快到目的地”“没人看见也没有摄录”为名,言语诱骗司机驾车离开“肇事”地点。当司机刚启动车辆离开时,再由团伙中其他成员,假扮电动车驾驶人的家人,驾车追赶离开“肇事”地点的网约车司机,并采取殴打、恐吓等方式,当场强迫司机交出钱财了事。

  为了破案,警方通过打车软件的注册信息,成功锁定其中一名嫌疑人王某,当王某再次打车从市区前往作案地点时,警方早已布下“天罗地网”,在他们准备恐吓受害司机时,一举将其抓获。经审讯,最终查明了王某等人经事先预谋分工,以“碰瓷”为手段,团伙成员交叉结伙作案,先后窜至河北省和天津市北辰区、西青区、武清区等地,敲诈勒索网约车司机钱财的犯罪事实。截至目前,共抓获8名嫌疑人,其中,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共破获刑事案件64起,涉案金额50余万元。

  明为“借款”,实则想获取不义之财

  女子陷入“套路贷”借3万元还了10多万元

  明为“借款”,实际是想获取不义之财,河西警方打掉一“套路贷”犯罪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因敲诈勒索被逮捕。

  今年年初,两名男子跟着一名女子走进了公安河西分局大营门派出所,女子报案,称自己遭到了非法拘禁。而两名男子却坚称他们之间只是债务纠纷。经过询问,民警了解到,跟着女子来报警的两名男子是“友胜资本”贷款公司的员工,去年9月份,这名女子找到“友胜资本”借了3万元,经过签合同、抵押身份证、拍照等一系列流程之后,对方给了她2万元现金,并告诉她其中1万元作为利息扣除了。随后,这名女子和母亲租住的房子到期,其搬回身份证显示的户籍地居住。没想到贷款公司打来电话,称搬家不主动报告属于“骗贷”行为,遂将债务从3万元涨到了6万元,并将这名女子的爷爷奶奶作为要挟,情急之下,女子将实情告诉了父母,在东拼西凑6万元后,才将爷爷奶奶赎回。当回到家后,女子发现身份证还在贷款公司扣着,在讨要时,对方又索要了1万元。

  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女子的男朋友找上门称急着用钱,女子陪男友来到一家贷款公司,没想到竟还是“友胜资本”。到了楼下,女子不想上楼,却被“友胜资本”的员工一眼认出,被拽上了楼,接下来,让她傻了眼,对方竟然拿出了当初她签字的借条,称她借的6万元还没还,让她还钱。迫于三番两次上门讨债的压力,女子的父亲帮其又还了4万元,对方还是穷追不舍,被逼无奈之下,女子父亲报了警。而对方嚣张到竟然跟着女子一起到派出所报案。

  警方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友胜资本”根本没有进行过注册,且没有任何公司账户,所有的资金往来均是从公司老板王某的妻子账户走账。在“友胜资本”的办公地,民警查获了数份已经签署的“借款合同”,为了锁定证据,根据这些“借款合同”,民警又寻找到了几名受害者,其中一位受害者黄某,其只借了1万元,因为第二个月没还上钱,贷款公司就逼着他签了一张2万元的借条,第三个月还没还上,又逼着他签了一张4万元的借条,借条最终滚到了近10万元,黄先生不得不把房子卖了才堵上了窟窿。经过大量调查走访工作,警方最终查清了“友胜资本”的犯罪事实,共破获案件5起。(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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