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经预测,2018年11月13日至15日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天津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自11月13日12时,启动Ⅲ级响应措施。天津各区、各部门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最大程度削减本地污染负荷,严控污染峰值。
11月13日,市环保局成立专项督导组分五路,深入各区对重污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并进行夜查;派出4个专项督查组,对各区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并深入钢铁、燃煤锅炉、涉VOCs排放等重点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市环境执法总队出动4个执法检查组,依托在线监测数据和热点网格报警信息,分赴滨海新区、津南、北辰等区,对涉气排放重点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导企业全面提高环保设施运行效率、严格落实减排措施,最大程度削减污染物排放。同时,市环保局20个指导服务组全员上岗、驻点值守、全面巡查,对各区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服务。
西青区全面部署2018年空气质量攻坚保障工作和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工作,全面加大巡查、检查、执法、督查力度,确保各项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落地见效。滨海新区检查大港街、中塘镇、天津石化重污染天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河西区检查督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先后检查督察了越秀路街、尖山街的部分网格,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津南区突击检查八里台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部分企业应急措施标识不明晰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此外,各区环保局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施工工地开展现场检查;联合区交警支队、交通局在重点路口、路段进行机动车尾气拦检,对超标车辆进行现场处罚并劝返;对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现场检查。(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