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明确适用范围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北方网 作者:晚报吴蕊 编辑:刘颖 2018-11-22 14:08:02

内容提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2日起施行。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今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本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利用体能、人数或者家庭背景等条件,蛮横霸道、恃强凌弱,通过以下方式蓄意或者恶意实施欺负、侮辱,侵害另一方身体、精神和财物的行为:(一)在班级等集体中实施歧视、孤立、排挤的;(二)多次对特定学生进行恐吓、谩骂、讥讽的;(三)多次索要财物的;(四)多次毁损、污损特定学生的文具、衣物等物品的;(五)实施殴打、体罚、污损身体等行为的;(六)记录、录制、散布实施欺凌过程的文字、音频、视频等信息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欺凌行为。

  “《规定》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本市所有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院校。在主体方面,明确了学生之间,即实施欺凌的一方应当是学生,或者以学生为主要主体,同时被欺凌的一方也应当是学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介绍,在发生地点方面,明确为校园内外。有的欺凌行为是发生在校园以外,但对这部分欺凌行为,学校也要承担调查、处置等方面的责任。(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