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新的一年来临了,本市不少交警服务窗口迎来了想查分的驾驶人,他们是想赶着新年之际,查看自己驾驶证的记分是否已清零,那么记分周期究竟以什么为准呢?
记分周期和初领证日期有关
近日,市民刘先生打电话咨询。他是2013年1月14日领取的驾驶证,2018年驾驶证被记了6分。1月9日,周先生开车时实线并道,被交警当场纠正,罚款100元、记3分。“您最好尽快缴罚款,以免带入下一记分周期。”面对交警的提醒,周先生却感到有些疑惑,“现在是2019年了,已经是新的周期了吧。”
对此,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刘先生对于记分周期的规定存在认识误区。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12分,是从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不按自然年计算。刘先生的驾驶证初领日期是2013年1月14日,那么他的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每年1月14日零时起,至次年1月13日24时止。因此,刘先生1月8日的记分确实是记在本记分周期内,但是如果在1月14日前,刘先生仍没有缴纳罚款,就会转入下一周期。
裁决后尽快缴纳罚款以免产生滞纳金
按照规定,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达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为此,交管部门提示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现场处罚记分,或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等自助裁决交通违法后,均需尽快缴纳罚款。超过15天后,一方面会产生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本金),另一方面如果正好在此期间记分周期结束,记分还会自动转入下一周期。
交管部门表示,目前市民通过三种网络渠道,可随时随地自助查询或办理车辆和驾驶证交通违法信息。一是通过手机微信App,关注“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后,点击该公众号主页左下方的“信息查询”,再选择点击“机动车违法信息查询”或“驾驶人违法信息查询”,其中查询机动车违法信息需输入机动车号牌和发动机尾号后6位,查询驾驶人违法信息则需输入驾驶人姓名、身份证等证件号码、驾驶证档案编号;二是登录“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http://www.tjgaj.gov.cn)”查询;三是下载安装“交管12123”手机APP、“掌上路路通•天津”手机APP进行查询。(津云新闻记者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