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鸣代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11183人,已起诉10361人;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62202人,已起诉50827人”,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所作的报告中,这一连串的数字体现最高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显著成绩。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也是承前启后、对专项斗争整个走势具有决定意义的关键阶段。下一阶段的工作难度更大、要求更高。司法机关应当继续以人民为中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坚持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严惩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市霸”,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严把涉黑涉恶案件质量关;积极推动综合治理,促进社会风险防控,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检察机关应以更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检察环节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在前一阶段专项斗争成果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出庭支持公诉,全面提升案件质效,做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加强对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过程监督,保障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