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追回“被盗”汽车 非法拘禁他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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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韩雯 编辑:曲璐琳 2019-04-10 08:06:41

内容提要:当一辆抵押汽车,有了多个主人时,为了夺回汽车,其中一名主人通过殴打、拘禁等方式赶走竞争对手,给被害人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滨海新区公安局及时出手解救,将该涉恶犯罪团伙一举捣毁。

  天津北方网讯:当一辆抵押汽车,有了多个主人时,为了夺回汽车,其中一名主人通过殴打、拘禁等方式赶走竞争对手,给被害人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滨海新区公安局及时出手解救,将该涉恶犯罪团伙一举捣毁。

  2017年9月l1日,山东籍女子龚某婷将自己名下的一辆白色大众轿车以7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山东某投资公司,一个月后,她又将该车以4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山东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因车辆抵押合同到期,山东某投资公司将该车以7.9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家住我市滨海新区的李某。

  2017年12月15日,山东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指派员工李某飞、彭某、李某强、傅某、蒋某涛,按照GPS定位到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寻找该车,转天,车找到后,他们将车装上拖车返回山东。李某通过手机GPS认为车被盗 ,遂与父亲李某秋纠集孙某宇、周某圆等人驾车追赶,在荣乌高速公路,他们找到了“被盗”的汽车,并将李某飞等5人带至大港油田某小区西侧一平房内,拳打脚踢,还让他们脱光上衣站在院子里,进行泼凉水、下跪等体罚。与此同时,李某秋向李某飞等人所在的公司索要损失费2万元并拿到了钱,而李某飞等5人直至公司报案才陆续被释放。

  案发后,警方很快将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日前,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秋、李某、孙某宇、周某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实施殴打、虐待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均被判处刑罚。(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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