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过程中,天津市检察系统坚决落实中央督导组的整改意见,通过协同作战,与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在起诉阶段完善证据,深挖利益链、保护伞,确保除恶务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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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过程中,天津市检察系统坚决落实中央督导组的整改意见,通过协同作战,与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在起诉阶段完善证据,深挖利益链、保护伞,确保除恶务尽。
日前,河东区检察机关在万春花园小区“黑物业”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和证人都有所顾虑,对此,检察人员联合公安人员一起进行补充侦查。
目前,该案一审已判决,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天津在扫黑除恶过程中,通过公、检、法协同作战,共同把握案件的性质和证据,让事实更加清楚。
按照中央督导组的要求,目前,全市各级检察院都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门的办案团队,“一把手”挂帅,加大协同推进“破网打伞”力度。(津云新闻编辑李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