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辰,男,1989年9月生,中共党员,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支队安监科民警,一级警司警衔。
2016年7月4日,滨海新区大港津淄公路荣乌高速路口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事故,车辆发生自燃。刘桂辰在巡查中发现后,立即组织救援伤者,冒火成功抢救出两名受伤人员,并果断对现场采取控制,有效避免了二次事故发生。当他毅然再次进入现场施救时受到火苗溅射,滚落到路边沟内,一度昏厥。后经医院诊断,刘桂辰右侧耳膜穿孔、左侧耳内充血、多处皮外烧伤和挫伤。然而仅仅休养了15天,他便返回工作岗位,以惊人的意志力克服了创伤后遗耳鸣、腰痛的症状,继续奋战在路面执法一线。他的事迹经中央电视台、天津广播电视台、湖南卫视等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高度关注,获得了广泛赞誉。
刘桂辰热爱人民、忠于法律,爱岗敬业、苦练本领,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2018年,由于工作调整,刘桂辰被调到大港支队安监科。根据工作安排,他在安监车务大厅从事大厅值守、服务群众的工作。面对新的工作岗位,刘桂辰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积极学习新的岗位知识,到达大厅后不久就熟练掌握了大厅各项业务工作知识,能够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相关业务问题。由于业务办理流程变动,需要增加新设备,刘桂辰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到单位接收设备,通过阅读设备说明书,一步一步安装调试,确保新设备按期投入使用。他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得到了领导、同事和群众的一致认可。
由于当年的伤病,刘桂辰经常性突发头晕、耳鸣,又因长期超负荷工作,他还患有腰椎间盘突出、慢性肠炎和滑膜炎,这些伤痛每天都在困扰着他。然而,为支持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刘桂辰主动请缨,和其他同志一起奋战在道路一线执勤执法。在此期间,他努力克服身体上的不适,舍小我、为大家,每天坚持工作在日常执法第一线。早晚高峰,他带领执勤志愿者们纠正各种不文明违法行为。平时,他和同事们每天在城区巡查,及时纠正路面上的静态违法行为,为滨海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刘桂辰曾获评“天津好人”,2016年被天津市公安局授予二等功,2018年被天津市公安局授予“天津市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