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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经施行近两周,交管、城管、街道等相关部门有法必依,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依法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
这是5月10日电子警察在南开区西马路与鼓楼西街交口拍到的画面,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手持手机通话。按照《条例》规定,交警南开支队上传违法记录,并将对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条例》实施之后,目前已对该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出了近5000笔罚单。今年,交管部门在快速路、中环线、外环线等主要交通干道增设了200多处电子摄录装置,针对开车打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截至目前,依据条例,公安部门共处理案件近9万起,刑事拘留1人。
红桥区西沽街金筑家园小区,一直以来,有一些居民私搭乱建,有的甚至占压了消防通道,很多木质结构的违建也存在消防隐患。
依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对于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后,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金筑家园20多处违建正在陆续依法强制拆除。目前,市城管部门共治理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2700多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1509次。(津云新闻编辑李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