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宣判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北方网 作者:日报韩雯 编辑:李松达 2019-05-14 09:22:56

内容提要:天津市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又一名参与者昨日被红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朱庆海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财产损失。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又一名参与者昨日被红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朱庆海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财产损失。

  经审理查明,2015年,罪犯穆嘉(另案判决)网罗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擅自成立以“万融泓泰”“鸿泰鼎盛”“鸿业恒鑫”为名的公司,将“套路贷”与暴力催收相结合,肆意侵占借款人钱财,形成以穆嘉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管控严密,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该组织通过“套路贷”方式,强立债权,强行索债,以小额贷款为名行暴力催收之实,非法侵占被害人财产,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实施多起抢劫、敲诈勒索犯罪,给多名被害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被告人朱庆海参加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