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件为要挟 逼迫还款百万元!公安宁河分局打掉一“套路贷”涉恶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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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韩雯 编辑:刘颖 2019-05-30 08:08:22

内容提要:本是受害者,却因伪造证件被人送进了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办案民警并非“以案办案,就事论事”,而是揭开盖子、深挖细查,竟牵出了一个以“套路贷”为敛财手段的涉恶犯罪集团。

  天津北方网讯:本是受害者,却因伪造证件被人送进了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办案民警并非“以案办案,就事论事”,而是揭开盖子、深挖细查,竟牵出了一个以“套路贷”为敛财手段的涉恶犯罪集团。截至目前,30名犯罪嫌疑人已悉数落网;查明其非法放贷所得600余万元,涉及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伪造国家机关证件、非法经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各类刑事案件23起。

  去年年初,杜某到公安宁河分局芦台派出所报案称,贾某某以伪造的房产证为抵押诈骗其钱财。经初查,贾某某先后以宁河区两套房产为抵押,向杜某借款148万元。杜某在找贾某某要账时,发现贾某某提供的两个房产证系伪造证件,且贾某某无力偿还债务,遂杜某报警。办案民警围绕贾某某涉嫌诈骗一案展开调查,在对贾某某和两名借款人杜某、张某银行流水账单进行核查时,发现他们二人存款来源不清,大部分款项从王某强、王某龙、崔某、翟某等人的账户聚集分散后又分别返回各自账户。案件存在诸多疑点,为此,办案民警抽丝剥茧,一个以王某强、王某龙、崔某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渐渐浮出水面。

  经缜密侦查,该涉恶犯罪集团以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为掩护,对相关借款人实施多项违法犯罪行为。王某强了解到贾某某家中经济条件优越,遂纠集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扮演多种角色,以低息放贷为诱饵,对贾某某实施了16次“套路贷”,致使贾某某欠账及利息累加至190万余元。贾某某迫于债务压力,在王某强团伙成员的怂恿下,采取用假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方式向杜某借款148万元。后王某强指使王某龙、张某、杜某等人到贾某某家中索要欠款,并以贾某某使用假房本抵押贷款涉嫌诈骗为由,对贾某某及其家属进行威胁、恐吓。

  通过深挖线索,办案民警发现还有多名被害人深受其害,在收集到充足证据后,警方一举将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目前, 2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人被批准逮捕。(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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