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推广弱化局面须改观(提案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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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民日报 编辑:李彤 2019-06-27 07:30:02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刘卫红

案由:挖掘农业内部潜力、实现提质增效和节本增效,农技推广人员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当前农技推广体系面临不少困难。部分县(市、区)削减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编制,导致农技推广人员流失,农技队伍呈现出老龄化、非专业化、兼职化、临时化等状况。

建议:理顺管理体制。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应实行人财物“三权归县”,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为主、乡镇参与的双重管理模式,并执行好“专人专用”制度,进一步强化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灾害预防、农业资源与环境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林政资源管理、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等公益性职能。

完善工作机制和强化监督考核。明确在乡镇分行业单独设置农技推广站、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水利站。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管理和指导,人员工资和正常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乡镇政府配合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履职监督。在县乡共管的基础上,工作业绩由县级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共同考核评价,注重农业科技实践能力、推广能力和服务能力方面的考核。

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编制加强和充实,在保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确保专人专岗,建立正常的专业人员补充机制,注重从涉农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考,探索建立有别于一般公务员考试的录用制度,着力补充实用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进一步优化农技推广队伍结构。

强化和创新农技推广服务参与机制。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创新创业,注重选派高等院校的学者专家和中央、省、市、县各级技术骨干开展实地农技推广指导和专业技术培训,并调动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共同参与。对长期扎根乡村且工作成绩突出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给予适当工作经费倾斜和技术职称评定、绩效工资等政策照顾,并加强政策落实的督促和监督。

(文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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