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外办(市外办)创新优化外事审批程序 一窗通办 一次办理 马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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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张清 韩雯 编辑:李松达 2019-07-26 10:18:08

内容提要:随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市委外办(市外办)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切入点,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以务实举措践行“外事为民”理念。

  天津北方网讯:随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市委外办(市外办)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切入点,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以务实举措践行“外事为民”理念。

  “为民服务解难题”,是主题教育的具体目标之一。如何将目标转化为实际行动?25日,市委外办(市外办)举办了一场“服务开放日”活动。活动中,通报了创新优化外事审批程序的6项新举措。

  “这是一场以问题为导向,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市外办副主任赵剑岭说。据介绍,本次调整的工作举措共6项,主要涉及出国任务审批、护照受理、服务窗口业务办理等环节,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通过减少审批材料、简化工作流程、强化窗口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办事群众,为企业和人员‘走出去’增添了加速器,为服务全市对外工作大局增添了新动能。”赵剑岭说,下一步,市委外办(市外办)将继续积极践行“外事为民”理念,围绕解决外事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以主动担当的精神、为民服务的追求、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扎实有力的举措,推动外事工作再上新水平。

  具体调整内容为:

  在任务审批环节,各单位无须再单独出具《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信息公开情况说明》,仅需出访请示中注明公示情况即可。

  各单位无须再单独出具《出国(境)经费审核意见》,仅需在系统中录入团组人员出国(境)经费预算数额,并在出访请示中对因公出国(境)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作出相应说明。

  出访人员名单、日程安排等材料可作为出国(境)任务申报函件的附件一并提交,无须额外加盖公章。

  出访人员年龄超过60岁的,各单位无须再为其额外出具体检证明(使馆另作要求的,以使馆要求为准)。

  出访人员户口簿或身份证是外地的,各单位无须再为其额外提交劳动合同和在职证明。

  此外,市外办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116至119窗口正式由单一业务受理窗口变更为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全面实现因公出国(境)任务、因公证照、签证签注、邀请外国人来华、APEC商务旅行卡等业务一次性综合受理,120窗口调整为综合发件窗口,实现“一窗通办、一次办理、马上办理”。(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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