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9月1日正式实施,将为天津建设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大气力改善营商环境,近年来,天津制定出台了“天津八条”、“一制三化”、“民营经济19条”等一系列服务企业和企业家的具体措施,此次实施的条例,正是集纳了现已实行的这些政策。
条例中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优化企业准入服务,提高企业开办审批效率。”眼下,全市已经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在三天之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不超过1.5天、刻制印章不超过半天、申领发票不超过1天。因为要拓宽业务,杨超在红桥区新开了两家公司,周四临下班提交的设立申请,周五上午就拿到了营业许可证。
提速的背后,源于市市场监管委搭建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平台。过去给企业起名字,申请人要提前准备七八个,到窗口查了才知道能不能用。现在,上网一搜就有结果,一下就省了大半天的时间。自我加压,对标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在此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委积极落实条例要求,还将在10月1号上线新系统,为企业开办再提速。
除了提升服务水平,条例还对有损营商环境的“变相增加办事时限”等12种行为,进行追责。(津云新闻编辑张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