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政策试行措施 这9条举措,请您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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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晚报雷风雨 编辑:付勇钧 2019-10-16 15:11:35

内容提要:为进一步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推动承接项目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市发改委近日起草了《关于天津市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计划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中关村科技城试行,试行期限为一年。这9条举措昨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提意见可发邮件至tjjjjzhc@126.com。征求意见截至本月21日。

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推动承接项目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市发改委近日起草了《关于天津市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计划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中关村科技城试行,试行期限为一年。这9条举措昨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提意见可发邮件至tjjjjzhc@126.com。征求意见截至本月21日。

这些举措主要内容包括:鼓励人才来津工作落户,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来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对任职于企业3年及以上且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职职工,不受年龄限制,可以随项目来津工作落户。优化子女教育保障,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项目承接区为其企业职工中非本市户籍子女提供义务教育保障,对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根据本市公办、民办学前教育资源情况进行安排。

便利医疗医保服务,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其企业职工在京冀两地缴纳医疗保险的,为其提供医疗服务保障,落实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探索实行医疗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加大来津企业奖励和支持力度,对北京市、区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来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对整体搬迁或新注册落户我市的企业,三年内给予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对北京市、区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来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对受雇或任职于企业且税款在天津缴纳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企业规模和贡献确定可以享受个人收入奖励的人数和奖励资金。

此外,支持在津购房。对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项目,户籍迁入本市的职工,按照本市户籍居民政策购房;对户籍暂未迁入本市的职工,其家庭在天津无住房的,可在本市购买住房1套,不再提供在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所购住房需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转让。(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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