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起涉黑涉恶案在津集中宣判 涉案110人最长获刑八年八个月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北方网 作者:快报常健 编辑:孙畅 2019-10-23 09:36:15

内容提要:10月2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河东法院、红桥法院、宝坻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日对9起涉黑涉恶案件110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的有关情况及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天津北方网讯:10月2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河东法院、红桥法院、宝坻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日对9起涉黑涉恶案件110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的有关情况及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据了解,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天津法院组织开展的第5次集中宣判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3件497人,其中337人被判处没收财产或罚金,4人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次集中宣判的涉黑涉恶案件,罪名涉及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刑期从八年八个月至七个月不等,109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形成了对犯罪的强大震慑,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红桥宣判5起涉黑案

  10月22日上午9时,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5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包括苑晓阳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案,杨希等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陈大伟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敲诈勒索案,孙梦琦等三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敲诈勒索案等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二年不等刑罚。(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