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11月5日下午,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调整本市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共有来自高速公路经营企业、道路运输企业、社会群体、研究机构的22名代表参加了本次听证会。
根据《天津市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定价方案》,在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要求下,对本市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进行调整,由计重收费转为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收费。按照定价方案测算,全市货车通行费总体缴费与2018年相比将略有减少,每一类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缴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缴通行费额,同时,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费有所降低。
本次计费方式的调整是为了配合全国取消省界收费站而进行的,通过将货车收费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收费,以货车收费的标准化、电子化实现货车不停车快捷缴费,从而提高货车通行效率,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和交通节能减排。
此外,本次计费方式的调整还按照国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客车车型分类》标准,对8-9座客车车型分类进行调整,调整后8-9座客车通行费有所降低。
参加听证会的20名代表同意调整方案,同时提出了计费方式调整后,各类优惠政策继续保留;建立动态调价机制,对政策实施效果和影响深入评估,合理调整价格;继续做好通行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提高本市高速公路服务水平等建议。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委将根据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定价方案,报市政府审核后,向社会发布。(津云新闻记者吴宏 今晚报记者王绍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