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机关通报2起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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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韩雯 编辑:刘颖 2020-02-03 08:36:57

内容提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加大对借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昨日,公安机关将近期侦破的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了通报。

  天津北方网讯: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加大对借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昨日,公安机关将近期侦破的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了通报。

  1月30日,在获取子牙镇有人贩卖假冒劣质口罩的消息后,公安静海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联合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核查工作。通过连夜取证查缉,于当晚10时许在一药店内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36岁,天津市静海区人)成功抓获,缴获一批假冒某品牌劣质口罩,并查获其隐藏在静海区沿庄镇某库房内大量用于非法销售的各类药品。

  经初步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未经行政许可非法售卖药品,涉案金额40余万元,并利用疫情期间市民急需购买防护用品的心理,于近期自外省低价收购大量仿制某品牌的劣质口罩,再以高价出售,从中牟取暴利6万余元。目前,杨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日前,接群众报警称,有人通过微信高价售卖疫情防护用品。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立即会同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公安红桥分局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工作,于1月31日凌晨,在红桥、西青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3岁,天津市人)、何某(女,34岁,天津市人)、刘某某(男,29岁,河北省人)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口罩4.5万只、消毒水150余桶、医用手套1000余套等疫情防护用品。

  经审理查明,李某、何某、刘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在全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高价售卖口罩等疫情防护用品的广告,将15元/只的口罩层层加价卖到50元/只,并以快递邮寄形式发至买家,从中非法获利22万余元。目前,李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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