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政府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间接指定中介 天津重拳整治“红顶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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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晚报 作者:雷风雨 编辑:付勇钧 2020-04-07 09:35:34

内容提要: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坚决清除寄生在政府部门之下的中介机构,市发改委近日向社会发布公开征求《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整治“红顶中介”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天津北方网讯:跑项目、办审批,企业难免要同各类中介打交道,一些中介机构因与负责审批的部门“走得近”“有背景”,被称作“红顶中介”。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坚决清除寄生在政府部门之下的中介机构,市发改委近日向社会发布公开征求《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整治“红顶中介”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根据公告,此次规范整治的范围为:政府部门开展行政管理或行政审批事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具体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技术性服务活动,重点整治“红顶中介”。

本市将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以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一律取消,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严禁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彻底剥离中介服务与行政审批、行政管理的关联,严禁政府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间接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此外,本市将加大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严禁强制收取服务费用,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实施行业垄断,强制企业入会,参加各类收费培训班、研讨班等活动,强制向申请人收取赞助费、咨询费、服务费、审验费、评估费、评比费等。严格清理规范收费事项,严禁政府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举办的企业无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收费,或者通过中介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变相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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