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国家卫健委:这些人可提前结束隔离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天津广播 作者: 编辑:李松达 2020-04-07 20:31:16

内容提要:为进一步指导做好新冠肺炎非“四类”人员的集中医学观察工作,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制定了《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实验室检测方案》。

为进一步指导做好新冠肺炎非“四类”人员的集中医学观察工作,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制定了《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实验室检测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本实验室检测方案针对原则上需要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非“四类”人员(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发热症状者、密切接触者以外的人员)。

二是在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地区,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可自愿选择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判定标准者,可提前离开集中医学观察点,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居家医学观察直至14天

三是明确了采样、检测程序以及结果判定标准,并强调对于医学观察期间出现症状者,应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全文如下:

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实验室检测方案

在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地区,对于原则上需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非“四类”人员(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发热症状者、密切接触者以外的人员),可自愿选择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判定标准者,可提前离开集中医学观察点。

一、采样和检测程序医学观察第三天采集鼻咽拭子标本;第五天采集鼻咽拭子标本和血清标本,并在24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

二、结果判定标准

(一)两次核酸检测阴性且血清特异性IgM抗体阴性者,集中隔离满7天后可离开集中医学观察点,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居家医学观察直至14天。

(二)任意一次核酸检测阳性或血清特异性IgM抗体阳性者,按照无症状感染者管理。

三、其他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者,应当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