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民营企业总部 两种方式给予奖励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今晚报 作者:雷风雨 编辑:刘颖 2020-04-13 10:46:27

内容提要:从市发改委获悉,市发改委、市合作交流办近日发布指南,明确今年本市引进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奖励项目申报的标准条件、奖励方式、申报流程等内容,本年度最迟报审时间为6月30日。

  天津北方网讯:从市发改委获悉,市发改委、市合作交流办近日发布指南,明确今年本市引进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奖励项目申报的标准条件、奖励方式、申报流程等内容,本年度最迟报审时间为6月30日。

  据介绍,本市引进民营企业总部具体奖励方式分两种。按实收资本给予补助,如新设总部实收资本在1亿元(含)至5亿元的补助1000万元;在5亿元(含)至10亿元的补助2000万元;在1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3000万元。补助资金在认定后一次性拨付。按经济贡献给予奖励,新设总部首年地方经济贡献在0.5亿元(含)至1亿元的奖励3000万元;在1亿元(含)至2亿元的奖励6000万元;在2亿元(含)以上的另行研究给予扶持。奖励资金自认定当年开始,分三年按40%、40%、20%的比例拨付。

  “本次支持重点为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民营企业,重点突出高科技、服务型、平台类和实体经济,重点扶持综合竞争力强、社会效益明显、经济贡献突出、带动行业集聚发展和创新转型的优质民营企业。”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我来说两句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