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发布 制定新政支持海洋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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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晚报 作者:岳珊 编辑:孙畅 2020-05-29 08:07:04

内容提要:28日,《天津港保税区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发布,涉及6个方面,共24条,重点支持海工装备、海水淡化、保税维修等产业领域,并就京冀产业承接、“一带一路”业务拓展、海洋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

  天津北方网讯:28日,《天津港保税区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发布,涉及6个方面,共24条,重点支持海工装备、海水淡化、保税维修等产业领域,并就京冀产业承接、“一带一路”业务拓展、海洋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

  “保税区临港区域是经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正式批复的全国第一批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之一,海域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很大,目前也聚集了一批海工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寇晓霜介绍,《政策》支持海工装备产业发展。涉及研发设计、制造、贸易服务等全产业链。鼓励现有海工装备企业建设工程中心、科技中心等创新平台发展,经评审后可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10%,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设立的海工装备制造项目,自企业实际投产之日或下一公历年度起,给予80%的企业发展金支持。鼓励设立设备或原材料集中采购结算平台、技术交易平台等服务业平台,并给予一定比例的企业发展金支持。

  此外,对首次获得保税维修专利、维修资质或授权的区内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海水淡化保障供水需求的项目,按年实际供水量每吨1元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还鼓励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广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PPP项目;区内海洋企业开拓“一带一路”业务的,在通关环节协助办理绿色通道。鼓励将“一带一路”业务收入分开核算,订单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给予75%的企业发展金支持;对北京转移的海工装备、海水淡化项目,可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实际利用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并在区内实际经营的航运高端服务企业,根据其地方经济贡献可给予一定比例奖励;保税区鼓励海洋企业在区内设立劳务外包平台,平台缴纳个税总额达到5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分阶梯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对海洋人才引进、白领公寓租房等方面还有一定的补贴。

  “政策中对季节性波动的用工平台进行税收优惠,对研发项目提供支持,为海洋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轮值总裁吴章华说。“对于呈现周期性用工人数变化较大特点的海工装备制造企业,鼓励其设立劳务外包平台,并按平台纳税金额分阶梯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帮助企业减轻负担轻装上阵。”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杜俊侠表示,这些措施充分考虑了海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及痛点问题,构建海洋产业发展全产业链,打造海洋产业发展生态圈。(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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