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孙文魁对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内在要求,是推进社会治理、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具体实践。
会议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普法工作,使法规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督管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抓紧出台相关配套规章,压实责任,细化规范,确保法规规定的各项制度真正落地。要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机制,依法处理各种违法行为。市和区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强化监督检查,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市城市管理委和滨海新区、和平区有关负责同志围绕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发言。(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