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改革 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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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刘平 编辑:刘颖 2020-11-30 09:16:00

内容提要:“承诺制内容您能做到吗?”“能做到。”“好,签字盖章,您的审批完成了。”记者日前在市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看到,市民董先生正在投资建设窗口办理项目施工相关手续,对于告知承诺制改革这一贴心的政策,他称赞不已。

  天津北方网讯:“承诺制内容您能做到吗?”“能做到。”“好,签字盖章,您的审批完成了。”记者日前在市行政许可服务大厅看到,市民董先生正在投资建设窗口办理项目施工相关手续,对于告知承诺制改革这一贴心的政策,他称赞不已。

  “告知承诺的审批形式真的太好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批件,帮助我们企业节约了时间成本。”董先生说,“我们这次的项目比较着急,想尽早开工,来投资建设窗口审批材料时,工作人员立即帮我们办理了告知承诺书,当场为项目办理了施工许可手续,原本预计需要20来天的事情,现在马上就可以动工建设了。”

  让董先生连连点赞的审批形式,就是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简称“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以诚信建设为保障,全面深入开展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表现。这一改革,解决了过去审批耗时长、环节多、反复跑路的问题,改变过去“重审批、轻监管”的做法,减少企业成本、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聚焦“三个领域” 全覆盖推进改革

  一张申请表、一份承诺书,政府部门展示出了为企业服务的最大诚意。

  积极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取消各类证明事项2055项,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你承诺、我审批,你不兑现、我就撤销”,只要申请人不存在失信记录和未履行被执行人义务的情形,在不能全部提交申请材料的情况下,只要向行政机关作出承诺,行政机关即当场或在承诺审批时限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改革,取消部分项目施工图审查,制定《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实施方案》,提升审批效率,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完成不动产权登记审批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土地和规划建设条件明确的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完成不动产权登记审批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 15个工作日。

  围绕“证照分离”探索“最简告知承诺”。自贸试验区审批部门从环评领域入手,出台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发布了汽车维修场所、输变电工程等5类项目的告知承诺书,申请人只要提交承诺书,无需其他申请材料,行政机关即可当场审批。目前,已在环评、户外广告、出版物零售、代理记账、道路货物运输、职业培训、印刷企业设立、旅行社设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等9个行业16个类别中开展。实行延期换证承诺即办,发布行政许可有效期延续一次办结事项目录。自贸试验区机场片区办理的27项行政许可证事项延期换证,申请人凭“原许可证+承诺书”,直接换发新证,做到“最多跑一次”。

  放管结合 全链条保障改革

  告知承诺制改革的要点在于“事前的放”和“事中事后的管”,两者不可偏废。

  放什么,怎么管?这是摆在我市各级政府部门面前的一道考题,也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

  结合信用承诺改革实际,我市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印发《天津市证明事项清单》,将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的具体要求全部在清单中进行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出台《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承诺制相关内容进行固化。同时,印发《天津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天津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对告知承诺制内容进行明确规范,为我市开展告知承诺制工作提供可靠法制保障。

  在全市“政务一网通”平台中,专门开发适用于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功能模块,线上一次性告知承诺的相关内容,签订告知承诺书,形成线上线下同步操作。同时,将“政务一网通”平台与统一身份认证、信息共享交换、电子证照库、电子印章等系统互联互通,证明材料共享,减少企业群众办事成本。

  “实行告知承诺并不意味着法定证明都不要了,而是要更多通过行政机关信息共享、事中检查、事后核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市政务服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承诺后,监管部门将立即跟进,加强全过程执法监管,监督企业履诺。

  我市制定《天津市政务服务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实现本市“政务一网通”平台与本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平台),将自动获取的申请人信用信息,作为判断申请人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唯一标准。对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出现失信行为的,相关信息将推送至信用信息平台,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制定《天津市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联动办法(试行)》,加强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联动,做到“时推送,日互动,周见面,月会商,年考核”。对采取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进行重点监管。

  同时,在《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信用承诺办法(试行)》中,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消除审批人员使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担心,极大提振了审批人员采取告知承诺制进行审批的积极性。

  “告知承诺制的推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举措、新办法,从制度层面最大限度精简材料、精简环节、压缩时限、降低办事成本,这项改革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了一片沃土,也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效提升政务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市政务服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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