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口岸到餐桌”天津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人、物”同防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北方网 作者:吴宏 编辑:靳永锋 2020-12-21 21:16:44

内容提要:自11月23日开始,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进一步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指导意见的通知》……

天津北方网讯:自11月23日开始,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进一步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指导意见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60号)文件要求,组织全市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销售现场检查和索证索票工作,严格执行“五不准”检查标准,明确“从业人员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准上岗、进口冷链食品无检验检疫证明不准采购、无消毒证明不准经营、无货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准销售、没有追溯数据(追溯码)的一律不准采购、经营和销售”,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

为切实加强工作推动落实,市场监管委成立了市区两级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筹全系统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同时,建立了每周不少于三次的视频调度会议机制,传达市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掌握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进展,安排部署工作,解决一线监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下一步,市场监管委将以打造“从口岸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平台为契机,充分借鉴其他省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经验,进一步强化“人、物”同防,严格督促检查市场开办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冷藏冷冻贮存服务提供者严格执行“五不准”,守住关口,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天津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功能。对开展预防性全面消毒后的进口冷链食品加强抽检监测,防控二次污染。与北京、上海等地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防控信息互通交流机制,切实有效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津云新闻记者吴宏)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