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水天一色、鸥鹭齐鸣,是中国湿地自然保护区,被誉为“天津之肺”。
保护区依据《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并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和有效的保护措施,积极开展巡查巡护,保护宣传和生态修复等工作,使保护区的资源管护工作基本做到了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双节及日常期间,如果您到团泊湖畔鸟类保护区游玩,一定要遵守保护区的规章制度,做一个讲文明的游客,让旅游与文明同行。
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游览须知
尊敬的游客,您已进入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为有效保护湿地自然生态,共同营造鸟类栖息繁衍的良好生态环境,请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一、为了您的人身安全,严禁在游艇船坞、围堤内坡迎水面涉水戏水,更不要在库区内游泳,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库区水面开阔,风大浪高,严禁个人私驾游艇、皮划艇等船只在库区内游览。
三、禁止在水库内非法捕鱼,设置拦网围网等碍航渔具。
四、禁止在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特别是排蓄工程建筑、涵闸等水利设施附近垂钓。
五、为确保鸟类栖息地环境良好生态安全,请不要保护区内随意丢弃垃圾、生火野餐、扎帐露营。
倡导生态文明,保护自然环境,感谢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