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13日 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4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和其他有关决议;审议通过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