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更加有效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7月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市公安交管局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互联网+执行”机制,启用“涉机动车网上办案系统”,实现法院执行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专线网络高效率完成被执行人津籍机动车辆的案件执行程序。截至目前,已完成2万余件涉案查封、解封和过户等业务操作,有效提升了群众在司法案件执行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业务办理“线下转线上”
据市高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介绍,自2020年7月1日“涉机动车网上办案系统”上线后,有效提高了被执行人津籍机动车辆查封、解封、过户等执行工作的效率,涉案机动车查控业务由线下转移到线上,法院执行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专线网络完成被执行人津籍机动车辆查封、解封、过户等司法程序。全市三级法院执行部门可在网上提出执行申请、审批和提交,公安交管部门线上查收、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的闭环工作流程。改变了以往法院工作人员携带文书一天多次往返交管部门,“临门登柜”办理被执行人机动车查封、解封、过户等执行工作的传统模式,实现了法律文书在线生成,网络数据实时交互。
涉案车处置“立等可取”
据了解,在执行保全案件中,根据明确财产线索,可通过“涉机动车网上办案系统”立即对被执行人车辆进行查封。在被执行人将其应该履行义务履行完毕后,执行部门可通过该系统立即对曾经采取查封措施的车辆进行解封。
据统计,该系统自2020年7月1日上线启用以来,由于查封、解封、过户都转移到线上操作,使2万余件业务由以往的“以日计算”提升为“以分钟计算”,平均每笔业务3至5分钟即可完成,这种跨部门合作形成的强大执行合力,给了案件当事人“立等可取”的执行体验,更加高效、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执行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常态化协作 查获132辆“老赖车”
据了解,“涉机动车网上办案系统”的启用,标志着公安交管部门与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协作机制的常态化,推动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的提档升级。
2019年以来,市公安交管部门已与市高院执行局建立多项协作机制,并在联合开展路面查控“老赖车”的行动中,查获132辆被执行人车辆,促成被执行人直接或间接履行欠款1300余万元,执结案件103件,营造了公正高效执行声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津云新闻记者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