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 司机已被刑拘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中新网 作者: 编辑:邓坤伟 2021-02-24 08:07:31

内容提要:发生在湖南长沙的“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连日来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长沙警方23日最新透露,涉事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发生在湖南长沙的“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连日来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长沙警方23日最新透露,涉事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据车某某家属披露,2月6日晚,23岁的车某某通过货拉拉网约车搬家,在跟车搬家途中跳车被送入医院,医治无效后于2月10日身亡。

据警方通报,涉事司机系男性,今年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1日,货拉拉发布官方说明,称事后成立了专项处理小组,配合警方提供所需的一切订单资料;第一次与家属商谈善后事宜未达成一致,正积极与家属约定商谈善后的时间。

车某某家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质疑货拉拉平台方对用户的保护力度,同时对事发当晚涉事司机多次偏航路线存疑。

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连光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从《民法典》合同编还是侵权责任编来说,货拉拉都是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如果系司机的过错导致车某某的死亡,那么货拉拉对货车司机的资格审查是不到位的。

连光阳建议,网约车平台要加强对司机驾驶经历、违法犯罪记录、交通事故等背景的审查,严控司机进入网约车服务行业的标准。虽然没有法律强行规定安装录音录像设备,但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网约车平台可以采取一定的安全保障和防范措施,加强行程追踪和监管。

据了解,货拉拉于2013年创立,是一家从事同城和跨城货运、企业版物流服务、搬家、零担、汽车租售及车后市场服务的互联网物流商城。

   原标题:女子租乘网约车跳车身亡 涉事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