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狗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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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新报常健 编辑:刘颖 2021-06-16 14:50:32

内容提要:在本市河西区某居民区,本该互帮互助、和谐共处的邻居,却因为一条宠物犬,引发了一场名誉权纷争。

  天津北方网讯:在本市河西区某居民区,本该互帮互助、和谐共处的邻居,却因为一条宠物犬,引发了一场名誉权纷争。

  小张与小王是邻居关系,此前,因小张家的狗在小王的车胎上小便,小王将小张家的门牌号照片发送到业主群内,并发布侮辱小张的言论。小张认为,业主群是大家共同沟通、交流、共建友好邻里关系的场所,小王发布侮辱性言论,侵害其名誉权。

  小张在诉状中要求小王道歉,并在业主群内发布道歉信息,每日发1次,连续发7天。同时,还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诉讼过程中,小王不同意小张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判决如下:小王连续7日在业主群内发布道歉声明(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审核);驳回小张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法律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但该权利的行使应以不侵犯他人的名誉权等人格权利为限。当事人双方之间如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解决,而不应采取侵犯名誉权的方式。

  小张与小王系邻居关系的当事人,出现矛盾时,应本着互谅、互让、团结互助的基本原则解决问题。小王不应在业主群内发布不当言论,该言论中带有明显的人身侮辱性质,应认定其侵犯小张的名誉权。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因小王在业主群内发布不当言论事出有因,其侵权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小张在诉讼过程中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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