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11年 高危“禁药”藏身“网红减肥产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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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邓坤伟 2021-10-21 09:12:00

内容提要:18日,“网红”郭美美因销售含有“禁药”西布曲明的“减肥糖”被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18日,“网红”郭美美因销售含有“禁药”西布曲明的“减肥糖”被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因对人体有巨大健康风险,西布曲明在我国已被禁约11年。但新华社记者发现,其违法交易仍未被彻底掐断,且近期违法生产、售卖西布曲明案件呈现死灰复燃式的多发态势,部分电商平台上仍可轻易买到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产品。

被禁11年,高危“禁药”藏身“网红减肥产品”中

记者了解到,郭美美销售的这种含有西布曲明的非法“减肥糖”有不少拥趸。

北京同仁医院药学部副主任药师宋智慧表示,西布曲明可能对消化系统、神经系统、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产生影响,导致内分泌代谢失调、精神紧张、睡眠障碍等。“最为严重的是它可能引起心梗、脑卒中、心脏骤停,尤其是对于有冠心病、心律不齐等心脏疾病或脑血管疾病的患者,引发心脑血管意外的风险更高。”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信息显示,2010年国家食药监部门就发文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

多年来,有关部门始终坚持对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打击,但含西布曲明的减肥产品却仍未绝迹,部分还跻身“网红产品”。

记者从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了解到,该中心研究人员2019年对市场监督抽样及公安办案送样的84批减肥类保健食品检测发现,62批非法添加了共7种化学物质,其中50批被检出添加了西布曲明。

记者近日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从2013年至今,涉及西布曲明的刑事案件超过900件,案由为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案件超过130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超过730件,其中2020年相关案件超过250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淘宝、拼多多可买含“毒”产品 百度上能搜违禁原料药卖家

记者在淘宝、闲鱼、拼多多等多家电商平台上尝试购买此类减肥产品,发现交易双方大多使用“暗语”,如“老妖罐”“天使之吻”“蓝骑士”等。

记者还发现,“模特专用”“超强饱腹感”“暴瘦”“懂的来”等“诱人”广告语十分常见,还有的商家承诺“一月可瘦8到23斤”“无需节食,不用运动”“不瘦再送一瓶”。

记者选择了3家销售数量较多的商家,分别购买了减肥胶囊、减肥糖等。在使用西布曲明快筛试剂进行筛查后,3款产品均初步检测出西布曲明。

记者还发现,被严禁生产销售的西布曲明原料药同样能轻松买到。记者通过百度搜索轻易找到一批西布曲明产销企业联系方式,并成功联系到多地销售人员。一名销售人员表示,“初次合作”西布曲明价格每公斤7000元,并向记者寄送了样品。

“在相关案件中,有的减肥糖每粒西布曲明含量高达30mg,商家还会根据客户的需求,给经常用药的人群不断提升产品中西布曲明的含量,甚至接近50mg。”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马珣告诉记者。

她还透露,在办理的案件中,有的减肥产品含有西布曲明,商家却将其伪装成天然酵素、纯中成药、左旋肉碱、代餐粉售卖。

有消费者误买到此类减肥产品,遭遇生命危险。“吃完减肥胶囊大约1小时后,我开始感到心慌,明显感觉心跳加速,心率从每分钟70多次直接飙升到110次,持续了3个多小时。微商告诉我不停地喝水,我1小时就尿了6次。”上海的张女士这样描述她服用在淘宝购买的某款“网红减肥胶囊”后的反应。

打造监管合力 探寻“断根”治理办法

专家认为,相关制品销售暴利,原料药监管存在漏洞,电商平台、运输寄递企业责任不实是当前西布曲明“打不绝”“死不透”的重要原因。

马珣告诉记者:“成本5角钱的含西布曲明‘糖果’终端售价70元左右,销售价格翻了百倍。”

“由于当前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已经停止生产和销售,这就导致西布曲明和其他原料药不同,并不受到生产、仓储、物流、销售的全链条监控。一些不法药企有可能利用生产空隙,使用工业设备从事非法生产,且无需留下相关记录,犹如‘灯下黑’。”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说。

他建议,需进一步强化对制剂生产企业的整顿,严格规范原料药的供应商审计、采购入库、检验和变更行为,彻底堵塞来路不明的化工原料流入和原料药流出的漏洞,制止各种违规和变通的违法生产、销售行为的产生。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鹏认为,监管部门在继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的基础上,还应加大对违法生产违禁药品企业负责人惩处力度,除一般的行政处罚、民事手段之外,应利用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刑罚的震慑作用。

西南医科大学药学院教授章卓建议,电商和直播平台对问题商家和用户应践行“制止、惩戒、报告和停止服务”的分层级监督管理职责,对“挂羊头、卖狗肉”的违法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系统整治。“加强对禁药或假药的关键词审核,防止不法者利用‘暗语’在平台上‘开出’交易死角。”

北京市格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玉涛律师表示:“依据相关法律,当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电商平台购买含有违禁成分的减肥食品,健康遭受侵害时,可向商家等要求赔偿。电商平台在明知或者应知商家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刘鹏还提醒,快递成为部分违禁药品流动渠道的问题日益突出。实践中,邮政部门和快递企业对“违禁药品清单”掌握不够清晰,对除麻醉品、特殊药品之外违禁药品的寄递监管力度有待提升。这就要求药监部门和邮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监管联动。

   原标题:内含“禁药”的高危制品为啥“打不绝”“死不透”还成了“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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