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根据国家和我市空气质量会商结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其中,我市空气质量预计自11月3日起逐步转差,部分时段将达到重度污染水平。
天津北方网讯:根据国家和我市空气质量会商结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其中,我市空气质量预计自11月3日起逐步转差,部分时段将达到重度污染水平。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0﹞22号)要求,我市发布黄色预警,从11月3日20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