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十四五”期间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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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广播新闻中心 作者:翟婧秋 编辑:刘颖 2021-12-08 10:57:54

内容提要:昨天(7日),天津海关、市科技局、市商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随着第一批《“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近期正式出台,本市“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哪些科研院所、高校和外资企业研发中心符合条件?如何申报?什么时候享受政策?

  主持人:昨天(7日),天津海关、市科技局、市商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随着第一批《“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近期正式出台,本市“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哪些科研院所、高校和外资企业研发中心符合条件?如何申报?什么时候享受政策?来听记者翟婧秋的报道。

  近年来,我国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进口科研教学用品,予以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十三五”期间,天津海关与天津市科技局、商务局、工信局等部门一道,共为本市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研发中心等单位办理了价值7.29亿美元科研设备、仪器的进口减免税手续,免征税款8.44亿元人民币,“十四五”期间,天津海关预计将为将为天津市高校、科研单位减免税款超10亿元人民币。

  天津海关副关长潘楚雄介绍说: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我国对相关政策做出了调整,主要变化体现在三方面:

  (录音:首先是享惠单位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原有的省级以上科研院所、等七类单位主体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地市级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等其他七类单位主体。比如:一些外地高校设立在天津的研发机构,现在也可以享受政策。二是申请免税范围更加灵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在减免关税的同时是否减免进口环节增值税,更好的满足部分研发机构的增值税抵扣需求。三是特定时间段内企业可以申请退税。)

  截至目前,本市符合进口免税资格的科研机构共有72家,其中市属科研院所52家,转制科研院所20家。市科技局为加快政策落地,联合海关、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研究制定了科研院所等免税资格核定的《实施办法》,市科技局二级巡视员薛景山说:

  (录音:政策资格核定程序更加简化。地方转制科研院所免税资格现在直接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核定。政策规定的科学仪器设备使用度更加灵活。科研机构申请用于其附属、所属医院的临床活动的大中型医疗检测、分析仪器等进口科学仪器设备,限每所医院每5年每种1台调整为每3年每种1台。)

  与此同时,新政策还对外资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免税政策有所调整,降低准入门槛,赋予省市级部门更大自主权。市商务局外管处二级调研员李成说,本市将最大程度简化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审核程序:

  (录音:企业直接将材料提交市商务局,资格确认通过后,有效期至2025年底;在审核时限方面,由原来45个工作日缩减为30个自然日。此外,对于第一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对其2021年1月1日以来已征的应免税款准予退还。自明年1月1日起,企业随报随审,自认定名单印发之日后第20日起享受免税政策。)(记者翟婧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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