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怎么用?如何报销?答案在这里!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北方网 作者:赵颖妍 摄影蒲永河 编辑:刘颖 2022-06-27 13:24:00

内容提要:6月27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市医保中心主任蔡若莙就市民关心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有关问题进行了发布。

  天津北方网讯:6月27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市医保中心主任蔡若莙就市民关心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有关问题进行了发布。

  蔡若莙介绍,不是所有的参保人都有个人账户。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是不设个人账户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是否有个人账户取决于所在单位所采取的参保缴费模式。目前,市职工医保有两种参保缴费模式:一是统账结合模式,用人单位按照缴费基数10%、个人按照2%的比例缴费;二是大病统筹模式,用人单位或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8%缴费。

  上述两种模式下,参保人员同等享受门诊(含门特)和住院医疗费医保报销待遇,报销额度、比例等相同。蔡若莙介绍:只有在统账结合模式下,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才会建立医保个人账户,大病统筹模式是不建立个人账户的。据统计,截至5月底,全市634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有个人账户为486万人,占76.6%;不设个人账户的148万人,占比23.4%。

  改革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根据不同人群,分为不同的划拨标准。其中,在职职工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即,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部金额,全部划入医保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不满70岁的,每月40元,全年480元;满70岁的,每月50元,全年6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为每月60元,全年720元。蔡若莙介绍,2022年7月1日起,天津市正式启动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通过绑定自己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述家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今后还将探索实现用于缴纳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等功能,实现家庭共济。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如何开通?蔡若莙表示,参保人员可就近前往各区医保分中心进行现场办理,也可通过线上自助办理。目前,在线办理主要支持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关注“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经办渠道”栏目中选择“津医通”;或直接在微信、支付宝中搜索“津医通”小程序办理;

  二是下载“金医宝”APP办理;

  三是登录天津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在“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也有平台入口(“经办渠道”—“网厅”)。

  7月1日后,大家可适时采取以上方式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无办理时限等规定,无需集中办理。此外,共济功能开通后,还可随时通过上述渠道,对使用人进行调整和变更。

  市民如有医保个人账户或其他医保方面问题,可随时拨打天津医保服务热线“12393”进行咨询。津云新闻记者赵颖妍 摄影蒲永河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