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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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苏晓梅 编辑:付勇钧 2022-08-22 09:37:07

内容提要: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相关市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自3月起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百日行动”。日前,该行动已经收官,并取得一定成效,有力维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天津北方网讯: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相关市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自3月起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百日行动”。日前,该行动已经收官,并取得一定成效,有力维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百日行动”集中查办食品安全领域违法案件5043件,侦破食品安全领域刑事犯罪案件129起,抓获涉案人员150名,涉案金额7100余万元。同时,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相关典型案例。

市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联合公安机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成功打掉位于我市宝坻区大口屯镇某处一长期无证从事血豆腐生产经营活动的“黑窝点”,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违法生产的血豆腐制品2400余公斤,涉案金额73万余元。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货值金额17倍罚款,合计13179993元。

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对北辰区某租用民房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无证生产侵权白酒。现场查扣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五粮液、剑南春、津酒、洋河系列酒、泸州老窖系列酒等白酒3800余瓶及相关包材、包装工具、原料酒等物品,侵权白酒货值230余万元。当事人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津南区市场监管部门成功捣毁辖区内5处豆腐、酱肉制品加工“黑作坊”,执法人员当场查扣黄豆、猪头、猪蹄、猪肘子等非法生产的食品及原料7300多公斤。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61.35万元。

南开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一家位于咸阳路的烧鸡店执法检查时,发现其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非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涉案金额5.9万元,市场监管部门当场没收该店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生产原料及违法所得,并对当事人处以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共计65万余元。(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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