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反家暴研究与实践基地试点多措并举反家暴 人身安全保护令 “一站式”保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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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晚报岳珊 编辑:孙畅 2022-11-26 09:14:04

内容提要:昨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天津北方网讯:昨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为在反家庭暴力工作方面深入研究、深化实践,以更前瞻的视野、更务实的态度,为受家暴妇女儿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2021年11月25日,天津市妇联在和平区人民法院建立“反家庭暴力研究与实践基地”试点。试点运行一年来,和平区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作用,将反家暴工作作为家事审判的重要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有效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截至目前共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0份,下发率为100%。

  为确保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得到迅速有效的保护,和平区人民法院设立绿色通道,对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当事人,立案法官第一时间与家事法官联系,家事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第一时间下发裁定书,“一站式”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家事法官发现有存在家庭暴力可能的,会及时了解查明相关事实,打消当事人的顾虑,引导其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及时处理。对于当事人不申请、但家事法官认为存在家庭暴力可能性的,对当事人进行及时的告诫和提示,告知其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有较多的当事人因证据意识不强,对于家暴事实及相应危险难以提交十分充足的证据。和平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官采取主动调取证据、询问其他家庭成员等方式探明事实,同时,对于当事人提交的相应证据从宽把握,通过以上方式认为家庭暴力的存在具有较高盖然性的及时作出相应禁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及时与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组织及公安机关联系,对申请人的情况予以共同关注,对被申请人形成全方位震慑,并对可能发生的违反禁令的情况及时制止和处理。同时,法院还与区妇联及辖区社区建立双向反馈机制,紧密配合、加大宣传、及时发现、联动化解,力争做到人身保护无死角。

  在处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过程中,法院并非一裁了之,而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重视对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心理疏导,打开其心结,力求化解矛盾。同时,对该类案件进行及时回访,对被申请人形成隐形约束,强化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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