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天津市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出版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市(含驻津)范围内出版社、期刊社出版编辑现职岗位从事编辑(包括美术编辑、数字编辑、技术编辑)工作并取得责任编辑证的人员和校对人员;在报社、时政新闻类期刊社从事校对工作的人员;在出版研究机构从事出版专业研究工作和在版权机构从事版权工作的专业人员;从事出版物审读、编校质检工作人员。
近3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行为的人员;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及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级别和评审方式
2023年度各相关单位申报出版系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出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由天津市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并采用专家评审方式进行。
三、申报数额
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企业人员申报数额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四、评审标准及有关政策
2023年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天津市出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附件2)执行。
根据《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在本工作领域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对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援派期为一年以上的,援派期间参加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援派期为三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评价标准按照我市相关文件执行。
继续教育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必要的基本条件,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网上校验。申报人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业绩材料均在网上提交。全面应用职称证书电子印章,评审通过人员在线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职称电子评审表。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学历或学位、任职、从业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3年12月,论文必须于评审信息提交前正式发表。
五、材料要求
以下提交材料需设置目录,并按顺序排列。除有固定格式和纸张大小要求以外,其他材料均复印在A4纸上,复印件须端正、清晰、完整。申报人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有材料均需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为优化职称评审服务,我们将进一步减少纸质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系统上传材料原件
1.委托评审函、单位结构比例表
2.责编证、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认证材料
4.单位出具的推荐人员公示情况(包含:时间、地点,有无意见),参评人员违纪违法等情况需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加盖纪检部门公章或纪检书记签字),近五年(不含评审当年)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已完成相应学时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确为本单位正式聘用或在签约有效期内的工作人员的聘任证明材料。
(二)系统上传材料原件后,报送纸质材料
5.个人业绩综述1份(附件3)
6.发表论文(论著)的刊物封皮(报头)、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复印件1份
7.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立项结项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8.选题报告、审稿意见、封面设计、版式设计、插图设计方案说明等能代表申报人专业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2至3篇
9.破格申报材料:破格申请(本人签字)、单位及评审专家推荐意见各1 份
(三)提交出版物原件1份
10.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出版物代表作品1本
六、时间安排
(1)9月15日前:公布《2023年天津市出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2)9月18日—11月6日:各相关单位做好推荐人申报材料审核,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指导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完成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并完成信息提交。
(3)11月15日前:市出版职称评审办公室完成在线审核,并将完成申报信息的提交工作。
(4)11月20日前,组织破格申报人员业务理论考试。
(5)11月25日前:各相关单位提交已通过审核的申报人纸质评审材料。
(6)12月5日前:报送调整评委会专家名单。
(7)12月8日前: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8)12月15日前:召开职称评审会。
(9)12月31日前:评审结果公示,报送职称评审工作报告。
七、公布方式
职称评审中涉及的申报程序、所需材料、具体要求、评审标准、通过人员等信息,将定期在北方网(网址:http://www.enorth.com.cn)进行公布。
报送材料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1413室
联 系 人:胡金阳 83603177
附件:1.2023年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安排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