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4年1月24日在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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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 编辑:邓坤伟 2024-01-30 07:55:28

内容提要: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组织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的起步之年,也是市十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新之年。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定期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重要任务,多次对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喻云林

喻云林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组织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的起步之年,也是市十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新之年。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定期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重要任务,多次对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一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严格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在稳中求进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守正创新中实现本届人大良好开局,圆满完成了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紧扣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加强党的领导

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着力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机制,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常态化学习,全面领会这一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准确把握“六个必须坚持”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理解“两个结合”的内在逻辑、历史必然和重大意义,全面系统深化、融会贯通内化、联系实际转化,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干什么就重点学什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基本功,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把握工作规律,不断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抓好学习培训,开展交流研讨,深入宣传宣讲,深刻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进一步坚定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信心决心。深刻认识到,“十项行动”是市委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行动化、具体化、实践化的重要抓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天津实践,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功效,以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成效,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宪法规定、恪守宪法原则、符合宪法精神。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履行宪法使命,不断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引向深入。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瞄准助力方向,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清单,压紧压实责任,推动任务落实。聚焦人大主责主业,在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方面精准发力,在察民情、听民声、纳民意、汇民智等方面凝心聚力,在走访问需、牵线搭桥、协调对接、调研推动等方面蓄势助力,狠抓落实,见行见效,充分体现人大的担当和作为。

党组全面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认真审定要点计划,研究重要议题,谋划工作思路,加强组织督促,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报告工作,及时就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作出请示报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4人次,确保市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

二、紧扣促进良法善治,着力提升立法质量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牢牢把握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定位,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遵循立法规律,突出地方特色,确保制定修改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一年来,共审议通过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5件,其中制定法规8件,修订法规2件,作出修改法规的决定2件,作出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3件。

认真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分析实际需求,反复沟通协调,充分凝聚立法共识。坚持急用先行,着眼长远谋划,聚焦高质量发展所需、高水平改革开放所急、高效能治理所盼、高品质生活所愿,突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确定安排审议、预备审议和调研三类项目合计142件。强化系统观念,丰富立法形式,统筹立改废释,合理安排时序,有效配置资源,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加强高质量发展立法。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决策部署,专门作出决定,明确打造载体、集聚资源、改善条件、创新场景等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释放潜力,提升动力,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制定食品安全条例,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细化网络食品交易规定,完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制度,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流程监管体系,保障群众吃得放心、安心。制定基因和细胞产业促进条例,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鼓励产业创新和集群发展。制定道路运输条例,明确管理体制,规范服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推动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强化人才支撑立法。制定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对于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具有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条例草案,已经常委会三次审议,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这项立法任务。修改职业教育条例,总结固化我市特色做法和有益探索,完善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制度机制,为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基础。制定全国首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健全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促进校企深度协同育人,推动教育与产业紧密对接、人才与发展有效匹配。

突出弘德立法。为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推进书香天津建设,制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明确完善阅读基础设施,加大全民推广力度,丰富优质内容供给,优化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坚持以德为先的鲜明导向,明确家庭、政府、学校和社会的责任,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分层分类实施精准普法,推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修改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立法。修改湿地保护条例,健全分级管理制度,严格用途监管,推进保护修复,提升生物多样性,促进科学合理利用,保障湿地生态安全。制定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明确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健全排水管理制度,强化污水处理措施,鼓励优先使用再生水。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作出有关决定,规范红线划定及调整要求,明确管控措施,严格监督管理,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持续深化区域协同立法。与北京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同步作出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强化区域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推动创新资源在京津冀区域内有序流动、科学配置、开放共享、高效利用。与京冀人大常委会首次共同编制协同立法规划,聚焦三地党委共同部署的重点、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关注的焦点、人民群众共同关心的热点,安排39件协同立法项目。承办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工作机制第十次会议,加强沟通交流,增进良性互动,推动协同立法不断向纵深发展。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修改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认真总结吸收我市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完善地方立法程序,推动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相统一,加强立法公开工作,为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提供更加完备的制度保障。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新设立6个联系点,总数增加到23个,进一步丰富点位类型,延伸工作触角,实现各区全覆盖,发挥立法听取意见直通车作用。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对6件政府规章和53件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要求加大审查力度,丰富审查方式,增强纠错刚性。提升备案审查信息化水平,完成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实现线上运行并向公众开放。

三、紧扣增强监督刚性,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用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统筹运用多种法定监督方式,选准切入角度,把握工作尺度,加大推进力度,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寓监督于促进发展之中,推动法定职责全面落实、法定义务有效履行、法定权利充分保障。一年来,共听取审议工作报告21个,开展执法检查4项,组织专题调研5项。

助力经济发展稳中向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定期分析经济形势,围绕完成重点任务提出建议,推动实现发展目标。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提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机遇,着力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推进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从需求侧和供给侧两端发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形成更多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市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促进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深化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关注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推动严格规范管理。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强调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完善提升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功能,加强对区级系统建设的指导。

强化科技、教育工作监督。为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检查科学技术普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提出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树立大科普理念,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推进科普资源共享,深入开展全域科普行动,努力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促进科普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开展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专题调研,强调要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突出行业办学特色,夯实院校发展基础,拓展融合培养内容,促进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聚焦城市更新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要坚持规划引领,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功能配套,优化整合资源,增强治理能力。听取审议乡村振兴情况报告,强调要抓紧抓好粮食生产,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做好“土特产”文章,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村适度规模经营,把小农户服务好、带动好,为农业农村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要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建设美丽天津,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围绕法定职责和重要制度落实,开展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理,加强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抓好退化湿地修复,保障湿地生态功能和永续利用。开展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专题调研,提出增强排水能力、完善污水处理系统、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等建议。

着力促进民生改善。听取审议就业促进工作情况报告,提出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着力稳岗扩岗,开展技能培训,强化兜底帮扶,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开展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强调统筹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深化医养结合,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提升服务的便利化可及化水平。听取审议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完善儿童健康管理,增加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做好近视综合防控,推进全过程全方位服务。听取审议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报告,要求深化救助帮扶,加强关爱服务,保障平等权利,不断增进残疾人福祉。

推进社会治理。听取审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持续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压实各方责任,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听取审议燃气工作情况报告,强调要健全体制机制,规范经营市场,创新监管手段,保障燃气稳定供应和安全运行。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支持鼓励台胞在津投资兴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为侨服务专题调研,强调要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

聚力法治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同一主题,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三个报告,要求出重拳、下重手、用重典,保持严打严惩高压态势,推进协同共治,加强追赃挽损,做好反诈宣传,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强调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职能提效能,实现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推进协同监督。与北京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共同制定构建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总结三地人大联合视察调研、同步执法检查等做法经验,明确围绕区域发展共性问题依法开展协同监督,畅通决策共商、信息共享、交流共鉴等途径,推动三地人大监督重点同向、动作同频、效果同进。

四、紧扣优化服务保障,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坚持尊重代表权利,树牢服务代表意识,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注重系统谋划,完善制度机制,拓展平台阵地,提升履职本领,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行使职权。

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完善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机制,从提出、办理、答复、评价等各环节发力,优化全流程线上运行,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88件议案,积极主动联系,深入交换意见,认真研究采纳,其中67件议案已经转化为常委会的立法、监督项目。深化代表建议两次答复、两次评价,搭建“一建议一群组”沟通平台,加大督办力度,推动难点会商,强化跟踪问效,促进答复承诺解决事项落实。大会期间提出的728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60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

密切“两个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273名代表,通过线上互联、线下互动等形式,保持经常性交流、常态化沟通,更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推动建好用好履职服务平台,组织代表入家进站接待群众、利用网络加强联系、深入基层视察调研,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

组织代表履职学习。把代表学习培训作为基础性工作,作出计划安排,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培训方式,体现人大特色,增强学习培训的时代性、实践性和系统性。举办理论学习班,组织代表分五期参加集中轮训,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使命任务。开展履职能力培训,为代表尽快进入角色、有效发挥作用打好基础。结合常委会工作重点,分领域组织代表开展专题学习,提升专业能力和法律政策水平。依托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开展网上培训,充实学习资源,更好满足代表个性化需求。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持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紧紧依靠代表做好各项工作。落实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认真听取代表意见。组织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工作,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监督工作。广大代表坚持干字当头、实字托底,立足本职、甘于奉献,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改革开放最前沿、“十项行动”第一线,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担当。

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建19个选举单位代表组和14个代表专业组,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视察调研,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市级国家机关向代表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制定协助聘请代表担任监督员工作办法,规范聘任程序,做好统筹协调,推荐114人次代表担任监督员。加强监督管理,出台制度措施,推动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五、紧扣夯实履职基础,着力建设“四个机关”

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法治观念,锤炼过硬作风,不断强化依法履职的思想、政治、组织保障,努力建设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提高政治能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做对党绝对忠诚、抓好理论学习、深化民主实践、依法履职尽责、改进工作作风、从严管党治党的表率。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指导机关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加强对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的领导,指导机关党委、纪委完成换届,推动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住关口,守好阵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法定职责和基本工作方法,准确把握人大调研的优势和特点,制定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具体措施,细化调研分类,突出重点要求,完善方式方法,推动提高调研质量。出台推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的若干措施,拓宽转化途径,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促进成果有效运用。加大统筹推动力度,扎实开展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调研,加强机关课题调研和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

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问题。认真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合理安排常委会议题和日程,优化会议组织形式,完善分组审议内容,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组织开展专题讲座等学习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机构改革,规范常委会机构设置。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健全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明确政治要求和工作要求,保障依法履职、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进一步把握职能定位,创新思路举措,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工作质量,推动有序运行、高效运转。各专门委员会立足自身职责,充分发挥人才荟萃、知识密集的专业优势,在立法工作各环节认真把关尽责,在监督工作全过程做好组织实施,在代表工作各方面持续深化拓展,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要求讲政治、重学习、尽职责、敢担当、严作风,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提高服务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健全相关制度,统筹干部选育管用,强化思想淬炼,注重政治历练,突出实践锻炼,抓好专业训练,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当好参谋助手。

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年度计划安排,制定新闻报道具体措施,聚焦履职重点,加强主题策划和统筹协调,组织好新闻发布会,发挥“刊网微”融合优势,密切与新闻媒体联系,全方位多角度报道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情况,讲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代表故事。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推动合法合理诉求依法解决。

密切与基层人大联系。深入区人大常委会、基层联系点调研走访,听取意见建议,促进工作开展。指导各区、乡镇人大深化民心工程代表票决制,在街道推进民心工程代表会商制,推动办好民生实事。举办基层人大干部培训班,提升能力水平,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辛勤付出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协作的结果,是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信任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立法的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还需继续加强;监督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深督实促的力度还需继续加大;代表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支持保障代表履职还需继续加力;常委会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建设还需继续加深。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我市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聚焦深入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天津实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工作,努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我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新年伊始,赵乐际委员长来津调研,充分肯定我市人大工作取得的成效,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一、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始终把立法质量放在第一位,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工作。丰富立法形式,扩大公众参与,优化制度设计,不断增强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落实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围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生态环保和人大自身建设等领域,制定或修改加强经济工作监督、促进会展业发展、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安全生产、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野生动物保护、无线电管理、法律援助、实施工会法办法、人事任免办法等法规。深化协同立法,制定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相关法规。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高效运行,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按要求做好法规清理。

二、高效能做好监督工作

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监督,注重将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强化刚性与体现支持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热点,改进方式方法,拓展广度深度,多措并举、综合发力,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持续强化预算决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监督。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关切,听取审议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城市更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养老服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河道管理和河湖长制、法治政府建设、政府债务、行政复议、人民法庭、公益诉讼检察、国际友城合作、支持侨界人士服务发展等工作情况报告,选取重点项目进行专题询问。开展农业、噪声污染防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执法检查,与北京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联动检查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决定实施情况。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推动相关工作改进。

三、高标准支持代表履职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强化服务代表意识,提升工作整体能力,增强代表工作生机活力。加强统筹谋划,搞好协调配合,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更好地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做好保障。高质量办理议案建议,加强沟通,压实责任,提高标准,强化督办,确保办好办实。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密切代表同群众的联系,持续提升“家站网中心”建设质量和运行水平,支持代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开展代表培训,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夯实履职基础。增进与基层人大的联系,加强协同,密切配合,提高人大工作合力。

四、高水平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建设“四个机关”要求,明确定位,找准方位,主动进位,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实际行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加强理论武装,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丰富民主实践,畅通表达渠道,充分吸纳民意,广泛汇集民智,把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健全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落实调查研究制度措施,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实对策。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更好发挥职能作用。从严治机关、从严带队伍,发扬务实作风,激励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奋进新征程,扬帆再出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敢作善为,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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