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的爱好!非法持枪获刑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今晚报 作者:王赫岩 编辑:刘颖 2024-03-28 10:15:56

内容提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但总有人心存侥幸,认为只不过是自己用来“玩玩”。日前,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

  天津北方网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但总有人心存侥幸,认为只不过是自己用来“玩玩”。日前,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

  枪支“发烧友”李某某对枪支十分感兴趣,陆续在不同社交软件结识卖家,购买仿真枪支及配件,后放置于住处收藏。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其房屋内查获十一支枪形物及BB弹等物品。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其中五支枪形物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案发后,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西青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五支以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适用缓刑。经西青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采纳西青区检察院量刑建议并依法判决。

  检察官再次提醒市民:非法持有枪支行为具有很大的潜在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我国对枪支弹药有严格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都是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枪支持有使用,要依法依规取得行政许可,把握住爱好与违法的尺度,切莫逾越法律红线!(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