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2月份,天津市4名驾驶人因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发生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这些驾驶人除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外,还依法被吊销驾驶证并列入终生禁驾名单。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2月份,天津市4名驾驶人因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发生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这些驾驶人除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外,还依法被吊销驾驶证并列入终生禁驾名单。
本次公布的4名终生禁驾人员中,均为男性驾驶人,年龄最大的54岁,年龄最小的30岁。其中,有3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1人因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市公安交管部门提示,交通肇事逃逸不仅浪费了救助伤者的宝贵时间,而且严重侵害伤者的生存权益。机动车驾驶人如遇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警,切不可心存侥幸逃离现场。特别要杜绝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一定要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 通讯员黄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