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 王庭凯为天津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4年3月29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王庭凯为天津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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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 编辑:李松达 2024-03-30 13: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