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公布3起典型案例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

扫码阅读手机版

来源: 今晚报 作者:王赫岩 编辑:刘颖 2024-04-16 09:34:58

内容提要: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2023年12月以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本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2023年12月以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本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已依法查处造谣传谣人员120人,清理网络有害信息3900余条,关停违法账号638个。

  公安机关公布3起典型案例。

  1.尤某编造传播“天津一银行发生抢劫”网络谣言案

  2024年2月,尤某(男,42岁)途经西青区一银行网点时,明知民警正在处置该网点因系统故障触发报警器鸣响的警情,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拍摄视频并捏造“取钱的被抢了”的虚假信息后在网上发布,引发社会关注,造成恶劣影响。尤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刘某某曝光他人个人信息实施网络暴力案

  2023年12月,网民刘某某(男,21岁)将我市一名群众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隐私信息曝光在社交网络上,并拼接合成发布大量恶意图片对被害人进行侮辱攻击,导致被害人收到大量骚扰电话和骚扰短信,对该群众个人名誉、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3.张某编造“发生命案”网络谣言案

  2024年3月,网民张某(男,40岁)为博取流量,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1条北辰区某小区门前发生纠纷现场视频,并在网上编造发布“事情大了,发生命案了”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发布网络言论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散布网络谣言以及在互联网上针对他人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行为。请大家知法守法,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下载津云客户端关注更多精彩

推荐新闻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