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中朋友手机密码 动起歪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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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晚报 作者:王赫岩 编辑:刘颖 2024-04-17 09:56:10

内容提要:一名男子猜中朋友手机密码后,竟然盗窃对方钱财。近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起利用手机盗窃朋友钱财的案件。

  天津北方网讯:一名男子猜中朋友手机密码后,竟然盗窃对方钱财。近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起利用手机盗窃朋友钱财的案件。

  去年8月,李某与小王同时入职某公司,两个人经常一起结伴吃饭、玩游戏,渐渐成为朋友。一次外出中,李某无意间发现小王手机解锁密码竟与支付密码相同。李某长期沉迷游戏,工资都用来充值、买皮肤了,缺钱的他就心生贪念,悄悄记下了小王手机六位密码中的后三位数,并以玩游戏方便为由与小王住在了公司的同一间宿舍。

  去年10月的一天晚上,李某趁小王熟睡后,拿起小王手机,试了几次密码后竟然成功解锁,他立刻分三次向自己转了6000元。怕小王发现,李某又删除了转账记录,并把手机放回原处。

  随后的一段时间,李某整天都提心吊胆,生怕小王发觉。见小王并无异样,他胆大妄为起来,用同样的手段在3个月内先后从小王银行卡内转走2万余元。

  今年3月的一天,李某再次转走5000元后,还没来得及删掉转账记录,就看到小王醒来后,正在找自己的手机,李某匆忙将手机塞到小王被褥下面离开宿舍。小王发现了手机上与李某的转账记录,打电话质问李某,李某承认自己最近手头紧,趁小王睡着给自己转了5000元,并说只转了一次,还将5000元还给了小王。

  拿回5000元后,小王越想越不对劲,调取自己的银行流水后,发现半年多的时间里,李某竟拿自己的手机转走了3万余元!小王立刻报警。

  案件移送到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以盗窃罪依法对李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给手机设置锁屏密码和支付密码时,既要尽量避免使用简单密码,也要防止密码出现相同规律。发现手机丢失,要第一时间挂失手机号码,冻结第三方支付平台及绑定的银行账户。如发现手机被人盗用,要及时报警。(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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